一、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2020年本单位由7个党政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4个事业单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和1个综合执法大队组成。
2.人员情况。
2020年本单位年末实有在编人数67人。
3.主要职责。
阳罗州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为:一是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二是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三是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是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基本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即为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奖金等,日常公用经费主要是单位日常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2020年度本单位实际收入6,213.66万元,实际支出5,779.90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487.1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21.68万元。
2020年度实际收入6,213.6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4.58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804.66万元,其他收入2,674.42万元。
2020年度实际支出5,779.9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05.57万元(人员经费725.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9.62万元),项目支出4,974.33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244,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4,000元,比上年增减-1,000元,同比下降-0.5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60,500元,比上年增减-500元,同比下降-0.82%。我单位严格按照各级文件要求,强化公车管理,公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格公务接待,规范接待标准,厉行节约,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节约意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并取得较好成效。
(二)专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2020年本单位专项资金支出860.68万元,主要支出为公益性公墓停车坪工程支出29.80万元、漉湖泥围拆除工程支出50.78万元、政府外墙装修工程支出29.72万元、阳罗棚户区改造工程支出533万元、星级财政所建设工程支出26.92万元、政府会议室及户外装饰工程支出24.44万元、政府院内深塘回填土石方工程支出25.60万元、机关原住宿楼拆除工程支出19.56万元、三无船舶拆解劳务等其他支出120.86万元。
专项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专人专管、专账核算、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截留、挪用和不合理支出。制订了完善财务审批、专项资金使用等各项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除劳务费外其他所有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招投标或电子卖场采购,确保项目实施的完整性和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厉行节俭,强化监管,确保了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结构单一,缺少本级收入来源。目前我镇财政收入来源主要是上级财政拨款,本级政府自有收入少,对政策依赖性较强。2020年因为疫情等因素,上级财政压力大,且我镇社会事业发展所需财政支出较多,导致收支矛盾比较突出。
二是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部分管理制度使用时间较长,不能适应目前的财政财务工作管理需要,需进行更新完善。
三是乡镇工作人员项目管理能力有限、经验不足。由于现实条件限制,工作人员专业技术知识还有待提高,管理经验尚且不足。
四、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积极扩展财政收入渠道,增加本级财政收入。通过向上级争取资金,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投资力度,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加强预算管理,确保收支按预算执行,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确保有项目、有资金、有建设、有监督。
2、进一步完善各项财政财务制度,使财政事务有制度、有保障,使财政资金有执行、有监督。加强制度对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约束性,规范会计核算方式与内容,确保专款专用。结合财政局、审计局、市纪委等要求,制定报销凭据管理规定,统一各类报销凭据标准,避免出现报销凭据不完整现象,更好地服务群众和机关干部。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员能力。以法律法规、机关管理制度为准则,加强政治业务、财政财务学习,认真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提升我镇财政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
沅江市阳罗洲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