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深入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在全镇倡导并形成绿色、文明、生态的现代殡葬理念和殡葬新风,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1.推行三个一律。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凡户籍在黄茅洲镇域范围内村(居)民死亡后:①一律进行火化;②一律进公墓安葬;③一律由本村红白理事会操办丧事。(非黄茅洲镇户籍,客居在本镇范围的人员死亡后由居住地的村及时上报)。
2.实行三个严禁。治丧期间,①严禁使用吹手做道场、唱孝歌、搭台唱戏;②严禁燃放烟花鞭炮;③严禁在街道、公路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治丧。
3.开展三个倡导。提倡厚养薄葬的新风尚,①倡导丧事办理不超过3天;②倡导丧事席面桌数控制在10桌以内,不设烟、不摆高档酒,每桌伙食标准控制在300元以内;③倡导非亲属人员不随礼金。
二、搞好宣传发动
(一)宣传内容。主要是《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21号)、《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政府《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26号)、益阳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沅江市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我镇殡葬改革奖励政策和推行殡葬改革的先进经验和事迹等。
(二)宣传形式。一是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电子显示屏的作用,密集发布殡葬改革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要求和播放公益宣传片。二是阵地宣传。在殡仪服务场所制作宣传专栏,宣传殡葬管理政策、殡仪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三是流动宣传。利用标语、横幅、宣传车高频率宣传绿色生态殡葬、文明殡葬、移风易俗的重大意义。四是资料宣传。印制殡葬改革告市民书,由镇村干部分发至每家每户。五是召开镇村二级殡葬改革推进会议,对村支部书记、村民政专干、村红白理事会成员和机关干部会议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村(社区)召开群众大会,向广大群众宣传“移风易俗倡文明,狠刹陋习树新风”的绿色治丧新理念,对重点人群和对象,点对点做好思想工作。
(三)搞好宣传发动。从现在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要全方位利用广播、会议、标语、宣传车、网格微信群进行密集宣传。印制和发放告市民书,确保殡葬改革的政策、目标任务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力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一是成立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尹世清同志任组长,由梁奇伟、郭海鹰、易可星、廖璟璇、梁伟鹏任副组长,何良安、夏祥宇、曹佩田、翟建琛、佘小林、邹展、何苏文、蔡郭杏、王正祥、曹铁山、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何良安,办公地点设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二是镇成立执法队伍,由梁伟鹏任队长,张波、曹佩田、何良安任副队长,何苏文、祝转、王跃辉、曹靖清、杜献文、钟韶光、叶凤毛、谭建军、曾立明、徐伟志、皮志坚、鲁洵、白卓鑫、各村辅警的为执法队员。
三是村级成立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长由村(社区)民政专干担任,辅警、各村民小组长,另推选3至5名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担任。(名册如有调整请于2020年12月25日上交)。
四是节假日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由村(社区)村干部、辅警、镇级执法队伍组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查考核
辖区内出现人员死亡后,立即启动各项应对工作,一是情况信息上报,各村(社区)对管辖范围内的死亡人员,由村(社区)指定的信息员在12小时内将死亡人员信息报送至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何良安,联系号码:13875349669),并由信息员、村支书、村办点干部签字上报名册。二是本村出现死亡人员后,村(社区)红白理事会要第一时间上门,履行治丧职责,确保死亡人员按照文件要求予以治丧。三是如果死者家属不同意火化进公墓,村支书、村民政专干为第一责任人,要第一时间上门做工作,安排人员全程监管,发现动用棺木、开挖墓穴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点片干部,点片干部要认真履行责任,一同上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死亡人员火化并进公墓安葬。四是执法队伍随时备战,一旦需要强制执法,迅速果断进行处置,确保火化、入公墓安葬无一遗漏。
市监所负责对全镇丧葬祭祀用品市场进行检查,严肃查处非法经营棺木、丧葬用品和超范围经营丧葬用品等行为;对全镇棺木经营店铺进行清理关停,并按相关规定予以没收和处罚;对辖区内经营丧葬祭祀用品业主进行宣传教育,劝导从业人员退出、转行,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
四、严格督查问责
从镇纪委、事务办抽调成员成立专项督查组。对隐瞒不报、发生信息报送不及时、出现违规土葬或火化后不进公墓安葬的,一律依纪依规对当事人、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处罚。同时设立举报电话(2111386),接受社会监督。
五、健全服务
暂定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实行基本丧葬费用:含3天遗体冷藏、火化费、遗体接运费、骨灰盒(200元以内)、一次性纸棺全免(财政供养及享受国家丧葬抚恤补贴人员除外)。同时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情况属实的,奖励举报人现金500元,举报电话:2111386。
六、棺木收缴
按照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在2021年1月1日前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存放,流通市场无棺木销售。根据前期的摸底,全镇目前存放棺木1354副,由镇、村两级组织收缴并按指点地点存放;由市财政局、民政局清点核实棺木数,并由指定的人员或公司收缴棺木;群众自愿上交的补助1000元/副(水泥棺木200元/副),2020年12月31日后上交的不予补助。我镇棺木收缴定于2020年12月27日前集中到位,各村自行指定地点一处。全部收缴集中后由镇上报民政局,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