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现将《草尾镇易地扶贫搬迁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开展自查,确保整改到位。
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草尾镇易地扶贫搬迁结合典型案例开展
自查整改工作方案
2021年底沅江市纪监委、益阳市纪委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相继通报了我镇长乐村两委委员黄建举骗取易地扶贫搬迁补贴资金的典型案例。经查,2017年6月,黄建举利用负责长乐村扶贫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明知自己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情况下,与村民张某串通并利用其祖宅被拆除前后的照片等资料,以本人名义向草尾镇扶贫办申请易地扶贫搬迁补贴资金10万元。黄建举领取资金后分两次给张某3.88万元,剩余6.12万元用于个人及家庭日常开支。2021年12月,黄建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案资金予以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此案性质严重,暴露了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还存在漏洞和不足。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镇易地扶贫搬迁自查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长乐村支两委委员黄建举骗取易地扶贫搬迁补贴资金的典型案例”教训,在全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自查整改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做到以案促改、举一反三。
二、自查范围及整改要求
(一)以案促改
所有分散安置户补贴资金全面核查。重点针对安置对象审核、基础信息采集环节和老宅基地旧房拆除复垦复绿等,逐户上门核实安置户“一户一档”真实性。
对分散安置户补贴资金核查发现的问题,分类整改。对基础信息采集环节程序没有到位的,要重新履行程序;对拆旧复垦工作没有到位的,应迅速完成;对“一户一档”信息不全的,要补齐;对不符合安置条件,套取资金的,应立即退回资金,并根据其认识错误的态度,批评教育或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二)举一反三
一是对所有奖补资金使用监督进行“回头看”。各村(社区)要对照沅江市联席办印发的《沅江市易地扶贫搬迁搬迁人口后续扶持吸纳搬迁户就业及自主创业奖补办法》和《沅江市吸纳易地搬迁户就业(务工)实施奖补资金企业(经营主体)花名册》(见附件5),对奖补企业帮扶就业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查看合同或承诺是否继续履行(2018-2022年);逐一核实吸纳的就业人员是否稳定;工资是否发放及时。核查中如发现奖补企业未按奖补办法有关要求履行合同或承诺的,能采取补救措施的立即进行整改完善,同时完善相关措施,承诺期内常态化监督,确保承诺到位;如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责成奖补企业退缴奖补资金。
二是对所有易地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和结算进行“回头看”。对照《关于“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结算及督查工作情况通报》(2021年1月20日),查住房安置补助资金账面是否清零;查搬迁户住房面积超标政府出资是否退交;查搬迁清退对象补偿资金是否落实;查集中安置配套设施建设是否结账;查是否有资金滞留挪用情况;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自查后要加快资金拨付平账,加快集中安置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结算。加快完善专项资金账户,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应由镇级上交到市扶贫公司要尽快上交;应由镇级拨付给搬迁户或项目建设单位的要尽快拨付。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2月24日-2月28日)。镇级成立自查整改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署自查工作。
(二)全面自查整改(2022年2月28日-3月18日)。各村要分类分项核查,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整章建制(2022年3月18日-3月21日)。各村要及时完善资料,分析原因,按照时间节点上报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和相关表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草尾镇易地扶贫搬迁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陈楠任组长,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镇纪委、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经济发展办公室,各部门单位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自查整改工作落实。
(二)明确要求,统筹推进。分类分项核查,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同时要真查真改。逾期未整改的,将依纪依规处理。同时结合自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就业摸底,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没有就业的,要实施精准就业帮扶,及早帮扶落实就业岗位。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实效。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实地抽查。自查整改结束后各村(社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和相关表册(见附件1、2、3、4)由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25日前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伍稳心。
附件:
1.以案促改自查整改汇总表
2.以案促改自查整改情况到户花名册
3.举一反三奖补资金使用监督自查整改情况。
4.举一反三专项资金管理和结算兑付自查整改情况。
5.沅江市吸纳易地搬迁户就业(务工)实施奖补资金企业(经营主体)花名册
草尾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0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