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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草尾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秋季攻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1-08 15:49来源: 草尾镇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驻草单位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秋季攻势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过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沅江市草尾镇委员会     

沅江市草尾镇人民      

2021年9月18日        

 

草尾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秋季攻势行动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益阳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秋季攻势行动方案》(益委乡振组发〔2021〕3号)沅江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秋季攻势行动方案》(委乡振组发〔2021〕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秋季攻势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秋季攻势行动,对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集中力量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高质量通过2021年中央脱贫攻坚后评估和省、益阳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二、排查内容

(一)责任落实是否到位

1.主体责任。是否按照委乡振组发〔2021〕1“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五级书记一起抓”的要求,各村(社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总(支)书记要继续亲自抓、专干具体抓,定期研究推进重点难点工作。。(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部门责任。要围绕政策供给、政策执行和监测预警联合发力。今年以来,国家层面相继优化调整了过渡期脱贫攻坚主要政策,主要涉及教育、医疗、住房、水利、民政、产业、就业、易地搬迁后扶、驻村帮扶、财政、交通、电力、生态、土地、金融、税收等方面,各相关单位要抓好落实。(责任单位:相关镇直单位)

3.帮扶责任。严格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和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及时调整。坚持党员干部联系困难群众制度,继续保持与所有脱贫人口的结对关系,对新识别的“三类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优先安排领导干部重点结对帮扶。(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

4.监管责任。要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明察暗访、调度推进、定期通报、分类考核等机制。(责任单位:镇纪委、经济发展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二)政策落实是否到位

5.义务教育方面。深入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全面落实教育资助等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因厌学辍学等问题建立“一人一策”帮扶台账,对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脱贫家庭学生做好送教上门或休学手续,确保所有适龄未成年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责任单位:中心校,社会事务办公室)

6.基本医疗方面。稳妥推进“六重医疗”保障向“三重医疗”保障平稳过渡,继续落实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巩固提升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水平。要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切实规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认定,视情况给予有力救助,坚决防止因病返贫致贫。(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四医院,各村、社区)

7.住房安全方面。强化动态监测,按照“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原则,深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全镇因灾等原因倒塌房屋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受灾房屋在10月底前重建到位。(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

8.饮水安全方面。要强化农村饮水安全排查,提升保障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保障好群众的饮水安全。(责任单位:水利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9.兜底保障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继续落实好低保、特困供养、养老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坚决防止因疫因灾基本生活无保障的极端案例发生。(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务中心,各村、社区)

(三)工作落实是否到位

10.监测帮扶机制情况。重点排查解决农户不知道不会报、摸排走过场搞形式、信息不共享预警难等问题,切实提高监测的及时性、全面性和精准度。对疑似存在返贫致贫的农户,要带着责任和感情上门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范围、跟进帮扶措施,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工作。原则上,从出现返贫风险到纳入监测,时长要控制在2个月以内。对所有纳入的监测户,都要及时跟进,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各村、社区)

11.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情况。要确保所有易地搬迁户实现入住,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充分就业,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住房不动产登记办证率、发证率均达到100%,社会治理和社会融入问题妥善解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

12.稳岗就业情况。总体目标是今年脱贫人口就业规模不能低于去年。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加快复工复产,要加大对务工受阻脱贫劳动力的就业帮扶力度,尽力弥补收入损失。继续发挥好乡村振兴帮扶车间和公益岗位作用,保持吸纳脱贫劳动力规模总体稳定。(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

13.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逐一摸排分析,针对性采取后续培育措施,努力提升抗风险能力。对发展态势良好的,扶持其提质壮大;对存在失败风险的,针对性加强技术、销售、融资等帮扶;对产业失败的,妥善解决涉及脱贫人口增收渠道拓展问题。充分发挥小额信贷支持生产发展的作用,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户和边缘户要应贷尽贷,不以规避风险为由暗设门槛。(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农商银行,各村、社区)

14.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情况。对已建成的项目要加强监管和后续维护,落实监管责任和管护资金,确保作用发挥可持续。对群众反映突出亟需解决的公共服务问题,要力所能及尽快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要有专项预案,放在乡村振兴框架下优先解决。(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5.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缩短资金落实到项目的时间间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

1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0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共反馈湖南省13个具体问题、国家脱贫攻坚后评估工作试点发现11个问题、省乡村振兴局督查发现的5个问题、及益阳市和沅江市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迅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10月底前各类问题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原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四)巩固成效是否明显

17.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三类人员”监测纳入率要达到100%。(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各村、社区)

18.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到位率要达到100%。(经济发展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各村、社区)

19.返贫人口要做到动态清零。(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各村、社区)

20.监测对象户、稳定脱贫户以及一般农户对巩固脱贫成果的认可度要提高到新的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各村、社区)

21.风险得到有效防控。认真分析和严控各类隐患和风险,全面防范产业扶贫失败、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扶贫小额贷款收不回、政策断奶后引发的信访舆情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四大风险。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精准发力,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将风险防控要求落实到每个领域、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环节,共同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防火墙”。(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

三、组织实施

(一)动员培训阶段(9月上旬)。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部署安排具体工作,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开展业务培训。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层层培训的要求,自行组织开展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中旬到10月底)。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自查自纠、督查督导、集中排查等形式查找问题和差距,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边查边改的工作原则迅速整改,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按程序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问题排查整改贯穿组织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各类问题在10月底前实现动态清零。

1.自查自纠。9月中旬,各行业部门和各村(社区)对照《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秋季攻势行动排查任务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补齐短板,化解问题。

2.督查督导。9月下旬,由镇纪委、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督导,对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开展督查。

3.入户排查。10月15-21日,对全市所有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开展集中排查。一是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含风险已消除户),低保户、五保户(分散供养)。由各镇(街道、中心)组织办点干部、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联系人、村支两委干部开展入户调查并填写附件1,全面摸清底数,深入查摆问题。排查中发现问题后要认真填写附件2。二是其它农户。由各村组织网格管理员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开展排查,重点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入户调查并填写附件1,排查中发现问题后要认真填写附件2。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下旬)。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各级各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秋季攻势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各村(社区)、各责任单位要对排查发现问题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秋季攻势问题台账及排查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集中排查开展情况、排查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纸质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20日下班前报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直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是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秋季攻势行动的责任主体。镇直有关行业部门要履行好行业线上工作的主体责任,结合职责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引导支持,解决各类突出问题。各村(社区)落实好面上工作的主体责任,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各驻村帮扶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驻村帮扶责任,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配合乡镇、村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秋季攻势行动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突出排查重点。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对照责任清单,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指标,以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户为重点,逐一梳理、逐项排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台账,认真查摆分析问题原因,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及时销号。

(三)强化工作督导。镇纪委、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秋季攻势行动开展不定期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镇直行业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展线上的重点工作。

(四)严肃结果运用。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秋季攻势行动督查考核结果纳入2021年各村(社区)、镇直部门乡村振兴年度考核。

  

附件1: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秋季攻势行动入户核查表

附件2: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秋季攻势行动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附件3: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秋季攻势行动排查任务清单

附件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问题清单

 

  草尾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