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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2020-09-11 17:48来源: 财政所

第一部分

湖南省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草尾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有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村镇工程,制定资源开发改造和产业机构调整法案,组织并指导生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政,计划生育,经管,文化教育,等工作,按照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理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完成上级政府交代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南省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湖南省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根据报表数据反映,2019年收入总额10359.34万元,支出总额9087.01万元,期末结转结余1625.33万元。主要是美丽乡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增加,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镇在2019年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全力助推人居环境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逐步形成村容整洁、村民向善、邻里和谐的良好氛围,描绘出一幅乡村振兴的“新画卷”。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全年总收入10359.34万元,其中:

1.公共财政经费拨款。财政拨款收入4968.45万元

2.预算外收入执行情况。2019年财政预算外收入为5390.89万元,其中:

⑴非税收入610.85万元。

⑵上级主管部门拨款4780.0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总支出908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0万元;教育支出2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7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7.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42.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4.29万元;农林水支出1217.1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4.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2.56万元;其他支出1487.38万元;转移性支出20.9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全年总收入6538.73万元,2019年全年总收入比2018年增加3820.61万元;2018年全年总支出6538.46万元,2019年财政总支出比2018年财政总支出增加2548.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83.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93%。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83.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9.07万元,占43.8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1万元,占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9万元,占1.8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7.27万元,占2.63%;卫生健康支出116.15万元,占2.84%;节能环保支出245.79万元,占6.02%;城乡社区支出325.57万元,占7.97%;农林水支出900.6万元,占22.06%;住房保障支出470.96万元,占11.53%;其他支出30万元,占0.74%;转移性支出5.26万元,占0.1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21.44万元,比上年减少4.45%。商品和服务支出121.66万元,比上年增加105.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30万元,比上年减少35.56%。项目支出30.55万元,比上年减少65.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湖南省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1.44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1.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9.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30.38万元,占77.07%。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9.04万元,占22.93%。公务接待826批次3366人次。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与2018年基本持平,湖南省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91.4万元,本年支出191.4万元,项目支出191.4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湖南省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65.0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湖南省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表格草尾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