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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草尾镇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5-07 08:52来源: 草尾镇

 

 各村、镇直部门、驻草单位:

现将《草尾镇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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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尾镇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沅江市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总体目标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20年夏(510日至720日)秋(920日至1110日)两季农作物收获期间,在全镇全范围内禁烧秸秆。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严格实行属地管理,落实镇村主体责任,实行全方位、全天侯秸秆禁烧,力争实现全年卫星监测“零火点”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草尾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长:沈 

副组长:陈    王献军

  员:陈朝晖  王立华  黄建余  付中林  李定翔

徐云飞  李程豪  温宏韬  杨梦辉  郭洪波

田谷良  各村点长、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执法大队,由王立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带领下,各村组织成立以总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干部及村民组长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推进本村秸秆禁烧工作。

三、职责分工

1、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巡查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及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和巡查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2、村总支部书记为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告知落实到逐组逐户;负责本村秸秆运输转移、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的落实和执行,对进入本村的新旧收割机,必须配置碎草机方可进行收割,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和转移、不焚烧”;负责对本村各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成立宣传报道小组,由黄建余任组长,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标语、短信、微信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各村应在政务公开栏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悬挂横幅5条以上,宣传标语20分以上,宣传资料上门上户,一户不漏。各村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

(二)落实禁烧责任。各村要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烧秸秆。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科级领导干部分工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三)抓好防控措施。各村要成立禁烧工作组和成立禁烧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组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夏、秋两季是禁烧关键期间,镇、村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岗、脱岗。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工作重点主要抓好沿高速公路两侧各5公里,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以及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1公里等标准划定的秸秆禁烧重点区域。

(四)加大查处力度。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督察组,对各村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执法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3个督查巡查组,每天24小时开展不间断督查巡查,发现秸秆焚烧现象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

督查组名单:

第一组:王立华、蒋忠良、汤小年

负责区域:草尾片区

第二组:黄球、曹建安、谢小兵

负责区域:大同片区

第三组:张小红、刘浩、陈公贤

负责区域:熙和片区

(镇其他职能部门随时抽调人员参与巡查)

(五)加强应急处置。各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每村要组织秸秆禁烧专业队(人数不低于10人)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镇组织火情应急扑救小分队,协助村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六)推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等措施,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七)严格奖惩机制。各行政村能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并安排专人负责处置的,并在本年度内未被卫星、地、市、镇巡查发现一处着火点,给予该村奖励2000元,对该村负责秸秆禁烧任务并积极主动履职的村干部给予奖励1000元。对各村不遵守秸秆禁烧的农户,依情节轻重程度,对其进行每次500元至3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移交公安机关处置;各行政村每次被卫星、地、市级巡查发现一处着火点罚款500元,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被地、市级巡查发现并通报批评的行政村,由镇纪委对该村总支书记启动问责程序。

 

 

 

 

 

 

 

 

 

 

 

 

 

 

 

 

 

 

 

 

 

  草尾镇党政办公室                20205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