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着力解决我镇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浮在表面、流于形式的实际问题。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5月份在全镇各村开展一次人居环境整治大行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美丽村庄为载体,围绕“干净、整洁、有序”的总体目标,加大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倒和畜禽散养的整治力度,全面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农村公路沿线以及沟管渠道上的杂草杂物、陈年垃圾与漂浮物,拆除村民房前屋后违章搭建的棚亭,确保摘除益阳市“十差乡镇”的帽子,逐步实现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集中整治时间
2020年5月6日—5月12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镇党委、政府于5月13日—5月14日对此次整治行动进行集中考核。
三、整治原则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村级为主体单位组织实施,各村负责各自公共区域卫生,各农户负责各自房前屋后卫生,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发动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整治重点及标准
(一)清理各类垃圾。主要包括:各村内公共区域、村组道路、沿村公路、河岸、农户房前屋后的生产生活垃圾。一是清理各村辖区内所有道路沿线的生活垃圾、陈年垃圾及乱堆乱放的杂物;二是整治农户房前屋后卫生,确保道路两侧垃圾箱(池)周围无垃圾外溢现象,及时清运垃圾箱(池)内的垃圾,严禁焚烧垃圾。
(二)整治沟渠。对村域内沟管渠道上的杂草杂物、陈年垃圾与漂浮物进行清理,做到沟渠两头干净整治,沟坡、渠道两侧清爽。
(三)整治乱搭乱建。一是拆除影响道路通行的和村庄容貌的乱搭乱建,做到逐步推进,层层深入,先主干道路,后背街小巷,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二是对路面两侧清障、清理整治乱堆乱放、违搭乱建的杂物堆、违建物等。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班子成员为各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领导,各村点长为各办点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村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必须迅速成立班子,实行村干部包片,组干部包组,党员包农户的工作责任机制,确保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提供资金支持。由镇财政按各村人口数划定标准拨付工作经费,为各村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确保此次人居环境整治大行动有序推进。(工作经费拨付标准:3000人以内拨付5000元,人口数每增加1000人,工作经费相应增加1000元)
(三)严格督导考核。成立督导考核组,由分管领导陈楠同志任组长,对各村开展此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行动情况予以考核,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村给予表彰;对任务进展缓慢、措施力度不大、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村由镇主要负责人约谈党总支书记,并限期整改达标。
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5日
草尾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