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根据市住建局下发《沅江市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工作方案》,为扎实推动我镇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全覆盖,现将《草尾镇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鉴定工作流程
2、沅江市农村房屋危险性简易鉴定办法
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9日
沅江市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沅江市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工作方案》以及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质量“回头看”工作部署安排,扎实推动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确保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对表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保持政策延续性,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聚焦短板弱项,实施精准攻坚,扎实推动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三个全覆盖”,即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监督检查指导全覆盖、问题排查整改全覆盖,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
1.全面开展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鉴定。各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照同级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参照鉴定操作流程(见附件1),进一步落实住房安全性鉴定全覆盖工作,确保一户不漏(2019年县级住建部门已鉴定的不再鉴定),并建立健全鉴定结果台账。规范鉴定工作程序,确保鉴定结果精准和鉴定报告合规;履行好鉴定结果告知义务,确保农户知晓,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应放入扶贫档案。(完成时限:各村(社区)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全覆盖工作需在4月14日前完成,核查鉴定数据需在完成鉴定工作后3个工作日内统计上报相关台账和汇总表)。
2.全面实现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4类重点对象住房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应动员农户搬离危房,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倒排工期,压实责任,确保6月底前全部竣工。新建房屋要满足“一户一宅”要求,建新必须拆旧,严禁违规占用耕地。4类重点对象有义务赡养人的,应责成义务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妥善解决好老人住房安全问题。
3.积极推动“边缘户”实施危房改造。各村(社区)将上报的“边缘户”的房屋提前进行摸底,要积极推动居住在C、D级危房中且有改造意愿的“边缘户”实施改造,将通过市级财政结合上级拟拨付的部分资金予以解决。
4.全面录入住房安全保障信息。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加强纸质档案管理,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完善档案内容,规范档案管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加快信息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保障信息和实施危房改造的4类重点对象信息应在6月底前全部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确保户户可查、一户不漏,竣工录入率100%。同时要加强纸质档案和检索系统信息的校核和比对工作,确保二者同步更新,内容一致。
(二)推动监督检查指导全覆盖。
5.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贯彻落实《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强化监管责任。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办公室将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督促各村(社区)履行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二是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乡镇开展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和指导下,逐户落实基础施工、主体施工和竣工验收三到场制度;加强农村建筑施工管理,农村建筑工匠的必须经培训合格方能上岗。三是加强竣工验收。严格按照《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指南(试行)》的验收基本要求和《农村房屋基本安全评定指南》要求,扎实开展竣工验收,实现竣工验收全覆盖,确保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拨付资金。
6.加大工作进度调度。加快实施改造,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复工,集中精力加快改造进度。省厅已从3月底开始,实行“旬调度、月通报”制度,我镇将对进度特别缓慢的村(社区),约谈相关责任人。
7.开展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改。结合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鉴定工作,同步推进4类重点对象已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开展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各村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2019年已排查的新建房屋可不再排查,但应建立台账。
(三)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全覆盖。
8.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办公室将与扶贫等部门联合开展督查检查,对梳理和摸排的问题,按照“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的原则,重点抓好房屋安全性鉴定不够到位、不够精准、鉴定结果知晓率不够高,危房改造质量不够高,竣工验收不够及时,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确保6月底完成整改,问题清零。
9.畅通投诉咨询渠道。进一步畅通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咨询和信访投诉渠道,要加强信访投诉源头治理,建立咨询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及时调查、处理、反馈,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坚决完成目标任务。
(二) 做好疫情防控。各村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施工人员的防护知识普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发现疫情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三) 夯实基础保障。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原有标准对纳入2020年补助范围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足额予以补助。市级财政将保障动态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得到及时改造。
(四) 广泛凝聚力量。一是凝聚基层干部力量。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思想动员、房屋鉴定、评议公示、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凝聚部门力量。村镇建设、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强化沟通合作,及时共享信息和资源,确保在房屋鉴定、补助对象确认等环节“零误差”。三是凝聚行业力量。在农村危房改造业务知识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指导、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村镇建设相关工作人员和正规培训农村工匠的专业技术力量作用,确保专业高效。
(五) 改进工作作风。深化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围绕对象认定、民主评议、联合审核、三级公示、改造标准、竣工验收及资金拨付等方面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整改,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坚决查处优亲厚友、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
(六) 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画报、宣传手册和政务公开栏广泛宣传危房改造政策,引导贫困农户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实施改造。认真总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绩,充分挖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附件1
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鉴定工作流程
—、确定鉴定对象范围
1、县级扶贫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民政部门提供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名单,残联部门根据动态更新和平时工作中了解的存在危房情况但未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低保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的残疾人名单,会同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是否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并将认定后的贫困残疾人名单及电子表格交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2、县级住建部门会同同级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开展4类重点对象身份信息核查比对,确认本地4类重点对象名单,并形成汇总表,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具有多重身份的同一农户按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顺序只统计一次。
3、县级住建部门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鉴定情况进行梳理,根据前文要求明确鉴定对象范围。
二、鉴定工作程序
4、鉴定依据。住房安全性鉴定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或当地细化的《技术导则》逐户开展。
5、乡镇初步鉴定。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确认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分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具备专业知识或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对辖区内所有4类重点对象住房逐户开展住房安全性初步鉴定,填写鉴定表和采集住房照片(不少于2张,照片应能反映房屋基本情况), 并建立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台账。2019年已鉴定的住房、已实施危房改造验收合格并有《湖南省农村危房新建房屋基本安全评定表》或《湖南省农村危房加固改造房屋基本安全评定表》的房屋和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可不再开展现场鉴定,但应将信息列入住房安全情况台账。
6、县级复核鉴定。县级住建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乡镇初步鉴定为A、B级的住房逐户审核鉴定资料,对于无异议的应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对乡镇作出A、B级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以及初步鉴定为C、D级危房疑似危房的应逐户开展现场复核鉴定。
7、反馈鉴定结果。县级住建部门应建立“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鉴定结果台账(应包含2019年鉴定并经县级住建部门审核确认的),并将台账反馈至各乡镇建立乡镇、村台账。
附件2
房屋危险性简易鉴定办法
将房屋划分为地基基础、墙体、木质构件、混凝土构件、屋架及屋面六个组成部分鉴定。
(1)基础:“稳固”指房屋地基应选择坚实土层。不宜将软弱土、液化土、饱和沙土、饱和粉土、湿陷性黄土和其他严重不均匀土层作为房屋地基。房屋基础无腐蚀、酥碱、松散,上部结构无倾斜。
(2)墙体:砌筑质量“良好、一般、很差”的标准可从两方面进行评价:一是看砌筑灰浆强度,抗压强度在5.0MPa以上为良好(抠一小块,脚踩不碎),1.0MPa以下为很差(手捻即成粉末);二是看砌筑水平,是否横平竖直,上下错缝,灰浆饱满;“裂缝较多”指平均每片墙上均有受力裂缝出现;“严重开裂”指至少出现3处以上严重裂缝,裂缝宽度超过10mm,单条裂缝长度超过2.0m;“严重歪斜”指墙顶最大相对位移超过50mm。
(3)木质构件:“明显挠曲”指肉眼能轻易观察到的弯曲变形;“横向裂缝”指由于木材截面尺寸偏小或荷载较大,导致抗弯承载力不足产生的横向拉开的裂缝;“柱础严重错位”指承重木柱柱底有超过1/4直径部分已经滑移到柱础支承面之外(部分落空);“柱身严重歪斜”指柱顶相对偏移尺寸超过柱平均直径的2/3以上;“拔榫”指榫头从卯口中拔出;“榫卯节点失效”指榫头折断,或拔榫,或卯口劈裂,已不具备连接或承载能力。
(4)混凝土构件:剥蚀严重”指混凝土表面碳化、风化、或腐蚀严重,部分保护层已经剥落,钢筋外露,构件承载能力严重受损;“严重开裂、变形”指裂缝已接近或超过截面钢筋位置,裂缝处部分钢筋已经屈服。
(5)屋架:此处木屋架包括两类形式:一类是三角屋架形式,有木的,钢木组合的,小型钢焊接的,这类多是80年代以后做的;另一类是传统的抬梁(柁梁)式,由抬梁(柁梁)与其上瓜柱组成。第一类上下弦杆,腹杆齐全,节点连接与支座支承牢靠,第二类抬梁(柁梁)在端部支承稳固,无转动或移动趋势,满足以上条件可视为“自身稳定性良好”。
(6)屋面:屋面“沉陷”指由于局部檀条、椽子变形,屋面局部出现下沉的现象,但尚未塌落;屋面“塌陷”指由于局部檀条,椽子严重变形或折断,导致屋面局部塌落,形成空洞。
草尾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