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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10-24 16:56来源: 新湾镇

 

 

 

 

 

发〔202242

 

沅江市新湾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现将《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沅江市新湾镇人民政府

                                                               20221012


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

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为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根据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232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233号)和益阳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益振发〔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新湾镇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

排查内容

结合各级巡视、督查、暗访和第一轮集中排查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三个重点”,做到五个“全覆盖”。

1. 紧扣“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地区。主要包括:巡视、督查、暗访及第一轮排查等反馈问题较为集中,特别是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的地方;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农户收入减少,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较为集中的地方;防止返贫工作任务较重的地区,特别是脱贫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以及未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较为集中的村。二是聚焦重点群体。主要包括: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收入下降明显的农户;务工不稳定,特别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新增加的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综合比对反馈预警信息中问题相对突出,但没有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三是关注重点问题。主要包括:受疫情、灾情和经济下行影响,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的规模性失业隐患和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旅游、餐饮等吸纳脱贫劳动力较多、受影响较重的行业领域;因干旱、洪涝等灾害造成“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和管护不到位问题,以及因灾导致的房屋受损等问题;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一兜了之”的问题,对整户无劳力、需要兜底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的问题,以及对有因病返贫风险监测对象的“三重”医疗保障措施不够的问题。

2. 做到五个“全覆盖”:一是脱贫户和监测户全覆盖。全面采集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信息,包括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务工情况、家庭成员、结对联系人和结对帮扶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等变化信息,准确掌握农户家庭变化,预判返贫致贫风险。二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全覆盖。聚焦全市6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由安置点所在村(社区)组织力量,对安置点内脱贫户和监测户进行全覆盖排查,同步排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产业发展、稳岗就业、人居环境整治、配套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安置点群众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三是受灾严重的农户全覆盖。由各村根据辖区内受灾情况确定入户排查受灾严重农户名单,重点排查因干旱、洪涝等灾害造成“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和管护不到位问题,以及因灾导致的产业、房屋受损等问题,排查是否有返贫致贫风险。四是生产经营困难经营性主体农民用工全覆盖。针对旅游、餐饮等吸纳脱贫劳动力较多、受疫情灾情影响较重、存在规模性失业风险和生产经营困难的经营性主体中的务工农民进行全覆盖排查,重点关注外地务工返乡、当地就业不稳定导致收入明显下降的农户,排查是否有返贫致贫风险。五是本年度新纳入整户低保和新增危改指标农户全覆盖。8月16日省防返贫监测平台反馈的今年新纳入整户低保和危房改造但未纳入监测的农户再次进行全覆盖排查,确保符合监测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

3. 突出“关键点”。一是查摆关键问题。各村要结合实际,对所有脱贫户和监测户排查全覆盖,个别存在突出问题的一般农户(具体名单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也要开展入户排查,并填写好第二轮集中排查入户排查表(附件1)。市乡村振兴局将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数据分析梳理归集部分类别重点排查对象名单,反馈给各村进行重点核实。二是注重工作实效。各村要对标对表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着重解决“帮扶政策针对性不强、落实不到位”、“应纳未纳”、“不符合条件却进行风险消除”、“符合条件却不进行风险消除”等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成效。同时,对在排查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要严格把关,建立台账资料。

(二)进度安排

1. 安排部署工作(1014前完成)。各村结合实际,制定本级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完成安排部署和相关业务培训。

2. 开展入户排查(118日前完成)。在综合利用农户自主申报、行业部门预警、干部日常走访三种监测方式基础上,充分用好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逐户上门开展入户排查工作。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原则上要实地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好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的衔接。

3. 规范动态管理(1115日前完成)。对排查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确保第一时间按程序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对发现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稳定和识别不精准问题,严格按照第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进行回退清退。此外,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要结合脱贫人口年度信息采集工作统筹开展,按相关要求在信息系统中更新录入相关信息。

4. 全面总结工作(1130日前完成)。各村要认真梳理第二轮排查工作,结合全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查找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情况报告暨防止返贫第二轮排查工作总结报告》。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

(一)工作内容

采集脱贫户(人口)信息,跟踪其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了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情况;要求结合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一并开展,采集监测对象基础信息和帮扶措施,夯实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采集出列村信息,掌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收入等变化情况。

1.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工作

1)针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信息系统打印《2022年户年度基础信息对照表》,更新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务工情况等变化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2)采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变化信息,如新生儿、嫁入嫁出、死亡等。

3)采集录入脱贫户、监测对象结对联系人和结对帮扶人相关信息。

2.出列村相关信息更新、录入工作

通过信息系统打印《2022年度出列村信息对照表》,更新集体经济收入等变化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3.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通过信息系统打印《2022年度监测对象信息对照表》,采集录入监测对象的“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情况、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信息。

4.驻村工作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采集驻村工作队发生变化的信息,如驻村时间等。

(二)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1014日前完成)。各村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完成安排部署和相关业务培训。

2.信息采集录入各村组织基层干部进村入户开展信息采集,在11月8日前完成。其中,国家信息系统内脱贫户、监测对象、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出列村、地理位置信息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录入,在11月11日前完成。

3.工作调度10月中下旬,镇乡村振兴将对各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录入工作进行调度;10月底镇乡村振兴办将对全脱贫户、监测对象的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数据进行分析调度。

4.数据清洗11月14日至11月25日,省乡村振兴局将对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进行分析,下发疑似问题数据清单,各村要切实开展入户核实和问题数据整改。11月26日,省乡村振兴局提取全省系统数据,全面评估数据质量,纳入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计分依据,各村所有需要操作系统的工作务必于11月2512时前全部完成

6.工作总结122日,各村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书面报告。

三、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

工作内容

1.通过信息系统打印《2022年度农户信息采集表》,采集全省农村户籍农户基础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

2.通过系统打印《2022年度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和《2022年度自然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采集行政村和自然村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

(二)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10月14日前,各村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动员部署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任务,完善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中无脱贫人口的行政区划相关信息。

2.信息采集录入。10月14日起,各村组织基层干部进村入户开展信息采集和录入,要求在2023年2月25日前完成。

3.工作调度。2023年1月上旬,镇乡村振兴办将对村乡村建设监测数据录入工作进行调度。同时组织开展督导工作,针对信息采集工作进度、数据质量等问题开展督导,指导基层开展信息录入,对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信息录入工作有序进行。

4.数据评估。2023年2月上旬,省乡村振兴局将开展乡村建设监测数据质量分析,编制乡村建设监测数据质量报告。

5.全面总结。2023年2月中旬,各村对2022年度乡村建设监测数据信息采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向镇乡村振兴办书面上报总结报告。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的工作总基调,不断健全防返贫监测与帮扶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经费人员等各类保障。镇乡村振兴办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进度要求高质量推进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要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帮助村一级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发现总结基层工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村要做好集中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三项工作任务之间的统筹,理清各项任务之间的关系,做到有机结合,同时,要对9月份采集的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进行核准,做到账实相符、群众认帐,经得起检验。要明确“谁采集、谁汇总、谁审核”的责任分工,在第二轮排查期间,将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和乡村建设信息在进村入户时一次性采集到位。此项工作完成后,可再进行一般农户的乡村建设信息采集,避免重复入户。

(三)从严落实要求。要实事求是开展监测对象认定和风险消除,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监测对象识别纳入、风险消除程序各项工作,严禁“体外循环”“应纳未纳”的问题发生。对类似的问题和情况将实行倒查问责。

(四)确保数据质量。各村要采取有效措施,紧盯数据质量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数据,持续开展问题数据清洗,不断提升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减轻基层负担。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不得随意搭便车,原则上不搞大范围集中排查。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疫情防控任务较重的地区,要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

 

附件: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入户排查表

 

 


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入户排查表

排查人(签字):                        排查时间:

户主姓名

 

人口数

 

联系方式

 

 

重点群体属性(在后面内打√):

1. 脱贫户      

2. 监测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   已消除风险监测户  

3. 档外农户

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收入下降明显的农户

务工不稳定,特别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

 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

 新增加的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综合比对反馈各地的预警信息中问题相对突出,但没有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

 其它特殊困难农户(简要说明):                        

排查出的风险问题(有则详细描述,无则填无):

 

 

 

拟采取的帮助措施(有问题则必填):

 

 

是否有小额信贷需求:是  

户主(签字):                        电话(微信)排查  

 

备注:入户排查要重点关注“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以及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不够、整户无劳动力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三重”医疗保障措施不够等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