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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湖街道财政所财务管理制度
2023-06-12 11:13来源: 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


 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保障和促进全所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会计法》、《统计法》以及国家财政部制定的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上级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岗位责任制,分工明确,协作密切,运转协调。

第三条 认真编制年度预算和季度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

第四条 按照 “部门集中核算”、“村账街代理”规定管理收支,收入及时解缴,支出按权限申报。

第五条 各项支出必须按审批原则办理,对超范围、超标准和无计划的支出必须拒付。

第六条 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健全、记载不正确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或补充更正。

第七条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 “部门集中核算”、“村账街代理”规定的备用金限额,不得“白条”抵库,不得挪用公款。出现差错或短款应及时如实反映,报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第八条 账务处理应做到日清月结。

第九条 坚决制止新增债务,严格控制债权增长,努力化解街道债权债务。

第十条 为街道政府当好参谋,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掌握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汇报财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及报表工作。

第十一条 管好财务会计档案,做好原始凭证、账簿、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