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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4-06-21 11:16来源: 沅江市人民政府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我局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权限内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能,我局设立了商品和网络交易、广告监测监管、知识产权强县建设、12315举报投诉、有奖举报、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监管、产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优秀案例及法治建设等项目,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资料完整,资金支出严谨而规范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共使用项目资金1093.8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69.62万元,占总支出70.36%;资本性支出289.73,占总支出26.49%;对企业补助34.5万元,占总支出3.15%。

我局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谨而规范。第一,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我局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建立了《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了项目及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和验收评价等环节,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第二,加强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项目资金的支出都有完整规范的审批程序。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2023年我局设定的各项目绩效指标均已按时完成。(详见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顺利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我局严格落实《沅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部门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沅财绩〔2024〕3号)要求,结合历年来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经验,组织各业务股室相关人员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培训,全面搜集各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力求准确呈现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财政资金用到实处。

二、项目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预算决策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实际工作需求,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共沅江市委办公室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等文件为依据,经过研究讨论设立项目,填报预算,并按照2023年工作目标设置合理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

2.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完善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单据控制及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堵漏挖潜,增收节支,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科学地使用分配各项目资金,不存在浪费、挤占挪用和套取项目资金的乱象。

2023年,我局项目资金均按照计划分配使用,各项目均已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会计核算时按照项目分别建立项目账簿,分开核算,清晰准确地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项目管理情况

政府采购管理方面,我局建立了《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各部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凡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按规定进行了报批,进行了政府采购。

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我局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购置的固定资产在验收合格后,我局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时入账并将固定资产添加到“湖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板”中,做到账实一致。

4.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我局工作人员全面搜集各项目相关资料,通过横向对比、纵向分析等方式,发现我局各项目绩效目标均已完成,项目资金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了预期的产出和效果,辖区内群众对市场安全现状比较满意,有效保证了项目资金的经济性、公平性和效益性。

5.项目资金政策环境适应情况

2023年,我局项目资金政策的实施环境和条件未发生变化,未出现适用范围相似或相近的政策,不用归并或整合;未出现不宜继续实施该项目资金的政策环境或限制条件,无需调整项目资金的有关政策。后续,如相关政策环境发生变化,我局将依据发生变化的现实条件变更相关项目的设立和管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项目资金的预算都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进行编制,保障了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和立项程序的规范性。项目资金的分配严格按照该项目预期的产出和效果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实处。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按进度进行支付,经过完整的审批程序,资金支出严谨而规范。

(二)项目执行过程情况

我局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在开展执法行动或举办重大活动之前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23年年初我局按照各项目年初目标制定了绩效指标,并在2023年7月进行了绩效监控,确保各项目标能按时完成。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2023年我局各项目产出指标完成率100%,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制止餐饮浪费、酒类、食品添加剂、“护苗”、等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发挥市场监管作用,维护市场食品安全;利用3·15、宣传安全周、科普日为契机,通过搭展台、宣传车、公众号等形式向广大人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不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缩减开办时间,实现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我市推出“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来,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着力点,梳理出“最多跑一次”事项363项;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活动、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各类专项行动等重点,在消费者维权意识、解决消费权益纠纷、加强市场监管、打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我局加大优质主体培育,优化经营主体结构,经营主体活力不断激发;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护苗”、“护老”、等行动,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组织实施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为多家企业解决质量安全隐患,质量安全保障更加可靠;深入开展日常检查和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隐患排查,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持续开展“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电梯安全质量提升、起重机械隐患排查等多个行动,实现了重大活动保障期间核心场馆在用特种设备零故障、全市特种设备零事故的既定目标,辖区内市场监管总体水平不断提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资金分配方面,我局严格按照项目内容对照资金性质和使用用途将专项资金分配到对应的业务股室(所)。

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我局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建立了《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政府采购管理方面,我局建立了《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各部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凡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按规定进行了报批,进行了政府采购。

六、有关建议

1.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按照“谁使用、谁申报” 的原则,加强资金使用部门绩效评价意识,细化绩效目标,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操作性。

3.加强对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在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管理方面的培训,提升单位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