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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林业局对政协沅江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2020-06-30 08:48来源: 沅江新闻网

李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赤山岛古树名木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赤山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局在加强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经调查研究,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加大打击力度和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的问题

2016年开始,市绿化委员会按照全国绿委和省绿委的工作布署开展了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2018年1月完成了全市古树名木资源建档工作,2019年6月提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古树名木名录的通知》(沅政发[2019]4号)规范性文件,并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布。我市将按省绿委办的安排,制成全省统一的有二维码的全新版本古树名木保护牌,计划于2020年全部完成制作及挂牌。

近十年来,全社会法制观念普遍增强,在赤山岛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赤山岛目前尚未发现有倒卖和故意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发生。2016年开始,我市开展了珍贵树种整村整乡推进工作,大力扶持与鼓励发展珍贵苗木培植基地,每年利用多种形式巡回宣传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后,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新湾镇、南嘴镇、网络媒体、志愿者等持续开展赤山岛古树名木保护宣传,严厉打击倒卖、破坏珍贵树木、古树名木的行为,切实保护好赤山岛古树名木资源。

二、关于“要明确古树名木管理的部门及其职责,制定操作性强的奖励与处罚措施”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55号,此文件2016年确认继续有效)的规定:“古树名木实行属地养护”,赤山岛上的古树名木按照相关规定由所在镇、村(社区)负责管理与养护,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督导力度,责成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古树名木养护责任。2019年底开始,省人大已开始调研古树名木保护立法工作,待省级法规出台后我市将认真贯彻实行。

三、关于“要健全和完善古树名木的保护和长效应急抢救机制”的问题

除《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55号)文件对古树名木保护有明确要求和相关措施外,2020年,省绿委还出台了《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三年计划》(2020-2022年),我市也相应制定了《沅江市古树名木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有提请市人民政府出台古树名木保护长效机制的计划,且对古树名木保护应急抢救等在技术层面有具体安排。

四、关于“要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市、镇两级财政补助的办法”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已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但是每年只有5万元(2019年起减至4万元),预算额度确实过低,除用于古树名木胁地补偿外所剩无几,不能满足古树名木保护的实际需要。但近些年来,我局通过多种途径也积极筹措了一些资金,用于如检察院古树群、市治大院、莲花岛、樟抱腊、胭脂湖、和谐村等古树的抢救性保护修复,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影响。目前,我局正积极筹划新建樟抱腊、九臂樟等两处古树主题公园,同时已向市政府作了书面汇报,争取实行市、镇两级财政补助的办法,将古树名木保护落到实处。

五、关于“积极寻求建立赤山岛古树名木保护基金,吸纳社会各界投资管护”的问题

这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和今后工作的内容,目前在成立保护协会等民间组织方面正在积极探索,但建立保护基金需要包括您在内的多方面共同参与,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力度,争取您的建议得到落实。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还请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赤山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沅江市林业局

                           2020年6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