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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4-05-23 16:28来源: 市城管执法局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1.项目支出决策背景。根据2018年第6次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年3号)的决定,以及“创文创卫”专项行动要求。

2.项目支出主要内容。检查、指导、协调市直部门、街道与城管有关的业务工作和“六大专项整治”工作。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城管执法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我局根据项目用途,实行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进行分配、管理、使用和考核。按照“谁分配,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钱随事走,权责一致”的管理原则,实行资金分配责任制和资金使用责任制。

2022年专项资金2009.3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790.94万元,其他收入218.4万元,主要用于:

1)高质量发展大会表彰资金10.6万元;

2)协管员工作经费300万元;

3)污水改制分流人员经费17万元;

4)应急项目120.66万元;

5)添置执法车辆经费135万元;

6)秩序中队转运经费70.75万元;

7)创建工作经费110万元;

8)2022年乡村振兴帮扶驻村工作经费1万元;

9)智慧路灯经费260.7万元

10)城区美化绿化项目经费255.66万元;

11)垃圾中转站项目经费37.6万元;

12)垃圾分类建设引导专项资金8万元;

13)城市管理工作经费511.99万元;

14)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程7.8万元;

15)渗滤液应急处理费及技术改造费用162.58万元。

专项资金已全部安排落实到位。实际已全部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当年的预算。严格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标准各项经费的支出,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账务管理以及相关专项资金方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 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冒领、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的准确,财务资料的完整。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监督,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2023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建设“四精八有”、“美丽沅江”为工作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为抓手,积极主动作为,深入推动各项整治行动,城市品质显著提升。

1.全力以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局发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全力以赴开展“九大整治行动”,城市品质有效提升,助推我市“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全力整治市容秩序。加大对马路市场、修车点、洗车场所、流动摊点、夜市漫酒、共享单车违停、临街店外经营行为的巡查管控力度,全能共累计劝导流动摊贩3万余起、规范马路市场3处、规范修车和洗车场所20处。取缔违章占道漫酒摊点78处,引导100余处漫酒摊点进规范区经营,通过整治,市容秩序规范有序。

3.进一步加强城区卫生保洁力度。进一步加大道路精细化管理力度,清理卫生死角,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全年共收集、转运生活垃圾60000余吨,对21个社区的三无小区铺设垃圾桶581个,主要路段及背街小巷路段的垃圾桶进行更换631个;城区投放分类垃圾桶2000余个。由于城区保洁水平不断提高,市环卫中心获评湖南省城乡建设协会2023年“环卫先进集体”称号。

4.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完成中心城区13条主次干道的停车位标线5238个;完成中心城区28条主次干道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完成维修面积6700平方米,维修人行道板5000多处,管道疏通清淤 5000米、下水道改造190米;对中心城区13条主次干道进行物理隔离;完成小叶湖、狮山路、运河桥及太阳桥花箱造型隔离。

5.路灯安装管护到位。城区背街小巷安装路灯206盏,城区路灯亮化率达100%。

6.加大城区户外广告管控力度。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拆除影响市容的大型户外招牌设施267处。

7.狠抓车辆违停执法、确保规范。足执法力量,分三组全天对市区主次干道违停车辆进行查抄处理,今年来共查抄违停车辆40716台次,确保了城区交通秩序规范可控。

8.加强湘北市场管理。加强市场清扫保洁力度,提高市场卫生标准。修复市场受损路面600平方米,维修井盖60座,清理下水道500米。购置环卫垃圾拖车30辆,垃圾桶400个。市场划标识黄线约3100m、劝导店主规范经营10000 余次、疏导流动摊贩9000余次。

9.垃圾填埋场环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进一步规范填埋场运营管理,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发生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今年先后组织完成了“益阳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销号”、“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问题整改”、“全省住建系统贯彻落实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三项重点工作。目前垃圾处理中心环保整改工作均已落实到位。2022年度全省城镇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营等级评价结果为AA。

10.严守安全生产红线。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全面对城管领域各项隐患进行排查,特别加大了燃气安全监管力度,今年共完成气瓶置换3万个,落实入户安检工作,对1086家餐饮企业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吸取“5·31”“6.21”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共计出动人员220余人次,检查餐饮酒店等商家1086余家,发现问题800余个,发放整改通知书100余份;检查瓶装燃气储配站10家,对1个超量存储门店进行查处,收缴报废钢瓶、超期钢瓶26个。通过以上措施,我市燃气和城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到位,

11.拆违控违工作。今年以来共拆除拆除新发违建10处,面积414㎡;拆除存量违建202处,面积15284.9㎡;完成处罚问题楼盘1处,面积2694.6㎡;补办手续3处,面积75257.2㎡。此项工作目前益阳地区排名第一,有望获得年度真抓实干奖。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统一由财政专库管理,由沅江市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负责进行会计核算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项目依照我局《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等组织实施,由我局重点办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由业务股室牵头,机关纪委监督,办公室、财务股、督查股等部门参与,全过程监督项目实施。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充分发挥执法局工作职能,积极提高执行效率,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专项资金目标明确,程序合理,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资金使用按计划执行,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有效,项目产出目标的绩效基本实现,项目效果良好。根据沅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部门支出绩效自的通知》(沅财绩﹝20243号)文件专项绩效自评分92分,为“优”等级。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项目申请、设立的程序均符合要求,相关资料齐全,项目申请、设立论证较充分,项目设计合理且有具体的实施方案,项目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合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项目执行过程情况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项目相关的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过程记录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在项目实施完毕后,对采购的相关物资情况进行了跟踪,形成了管理台账,达到了事后管控的效果。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我局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单位进度进行督查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通过财政对项目的资金保障,专人负责项目推进实施,进一步节约政府城市管理和拆违控违成本,提升城市亮化水平,减少城市市容乱象,改善城市市民生活环境,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市容秩序规范有序,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满意度持续提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城市管理工作还存在明显差距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市民素质难提升。表现为随手丢、随意停、随心毁、随性占等问题突出。二是市政设施难完善。表现为市场容量不足、、地下管网未完善、背街小巷设施(垃圾收集、路灯照明、绿化、排水排污)缺失、断头路未打通、循环道未形成、停车位严重不足等。

六、其他建议

建议多加强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各职能部门对道路交通、建筑工地、排水排污、渣土管理、噪声污染、占道经营等管理,合作共进。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