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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洞庭湖博物馆2021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22-07-22 16:27来源: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一、部门情况

1、部门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二、负责对具有历 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

三、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

四、对全县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

五、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县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我市旅游业发展。

六、对各个时期遗址、历史建筑物进行保护,防止文物非法流通,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创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

2、机构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馆内设岗位办公室5个,为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所属正股级公益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3、人员情况

截止2021年1月(预算编制时间),我馆参公人员6人,公勤人员3人,退伍安置1人,纳入部门预算编制17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7人。

二、2021年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沅江市洞庭湖博物馆2021年年初预算收入102.28万元,调整预算收入223.15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支出102.28万元,调整预算支出284.61万元,决算支出26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6万元,项目支出149.97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0.7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28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沅江市洞庭湖博物馆2021年预算拨款收入为22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77.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5.8万元。2021年预算支出为267.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4万元,资本性支出46.16万元。

三、项目支出使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共计有业务专项8个,分别为免费开放、政协书画室提质改造、珍贵文物保存环境质量监控工程、安防工程、文物修缮、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文化展览款和第一书记专项经费,为确保业务专项顺利实施,我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的环节和内容开展实施。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对项目经费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包括经费使用前期预算和计划的审核审批,经费使用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和程序的监督,经费使用后支出内容真实、合理、合法性的审核监督等,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的顺利实施。2021年度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年末决算支出149.97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开放55.57万元,政协书画室提质改造30万元,珍贵文物保存环境质量监控工程20万元、安防工程30万元,文化信息共享工程5万元、文化展览款5万元、文物修缮专项2.4万元、第一书记专项经费2万元。

四、预算绩效分析

为做好2021年预算资金绩效分析,洞庭湖博物馆领导班子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凭证、查看业务资料、调取财务报表等方式,进行了详尽细致的自评。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以上8个专项都是在本单位业务范围内十分重要的专项工作,对业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采取审批报销制度。先开展工作,再凭票据经审批后报销经费。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须经过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先期制定资金使用预算。在总体不超支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工作开展。

(三)综合评价

2021年博物馆专项预算资金,在原预算口径内,资金使用效率高,管理严谨,财务手续健全。最大限度地起到了保障业务开展需要.

本单位2021年度不论整体支出还是专项支出资金管理和分配都比较合理,资金拨付及时,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闲置现象,财务核算规范、资料齐全。对干职工而言,工资和福利得到了及时发放,生活有了保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对全市文博工作而言,规范了全市文物保护、文物展出,发挥了宣传窗口的作用,为全市的经济增长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