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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文旅广体局2020年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2021-08-04 11:40来源: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一、部门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博物、体育事业、广播电影电视和旅游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

(2) 制定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博物、体育事业、广播电影电视和旅游的总体发展规划及分期实施计划,监督、指导、协调各类社会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旅游的建设与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版权)领域以及广播电影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3) 负责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博物、体育事业、广播电影电视、旅游发展的行政管理;市政府公布的有关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的行政审批;负责对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和动漫、网络游戏以及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审查监管工作。

(4) 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体育产业经营活动市场及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经营者的行业监督、指导、协调;保护文物(地面、地下、水下、馆藏等文物),监管、清收社会流散文物。

(5) 组织领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推进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科研、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6) 组织指导各级各类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体育活动(竞赛)和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电视剧以及各艺术门类的创作活动;审查和指导全县民间文艺社团、文化(文物)、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办和活动。

(7) 组织和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交流、理论研究活动,搜集、整理、存储文化史料,地方文献。

(8) 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9)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2020年本单位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由五个二级机构和七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执法大队、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办公室、财务室、人事股、文化艺术股、旅游股、体育股、政策法规股组成。

3.人员情况。2020年本单位年未实有人数47人,在职22人。退休25人。

二、项目支出使用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共计有业务专项2个。分别为老剧团人员安置和旅游发展项目。为确保业务专项顺利实施,我局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的环节和内容开展实施。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对项目经费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包括经费使用前期预算和计划的审核审批,经费使用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和程序的监督,经费使用后支出内容真实、合理、合法性的审核监督等,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老剧团工资

该专项为保障原沅江剧团改制分流人员工资发放。原沅江剧团有7名退休人员纳入财政供养。预算专项资金15.5万元,全部发放到个人。

(二)旅游发展项目

该专项为旅游发展项目工作经费。预算专项资金18.4万元,全部用于旅游发展专项工作支出。

三、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专项资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进行了单独核算,确保了专项资金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挪用、占用、挤占、截留等情况。  1、我局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认真建立了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以及

2、项目分项执行过程中入账的时间不够准。

3、今后我局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项资金的使用考核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