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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水利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03-29 08:30来源: 沅江市水利局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要求和《中共沅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水利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水利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促“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及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即《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 -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 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全面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公共法律与法治建设规划纲要的专题宣传学习和集中培训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

二、加强依法执政,提升水利局党组依法执法水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充分发挥作用,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服务保障。落实党组依法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执法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传达和领学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聘请专业律师作为部门的法律顾问。一是推进水利部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沅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听证办法,规范行政决策。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三统一”备案和事后审查监督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在本级政府网站公布清理结果。二是推进政府部门全面依法履职。完善水利部门权责清单181项,增强政府的执行能力。依法办理政府涉法事务,切实加强本部门的民商事合同合法性。公平性审核审查工作。三是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水利行政执法实践工作,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局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局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积极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培训和考试工作。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建设执法信息平台,提升执法水平和效率。四是着力化解行政争议。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以司法途径解决信访问题,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因拆除矮围网围有3个上诉水利局到法院审理的案件,水利局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 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决,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五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水利部门将在11月上旬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述职内容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沅江市水利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沅江市水利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水利局 2021年水资源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水利局2021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等。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思维与能力。结合水利行政执法实践工作,制定了《沅江市水利局“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工作实效。开展了多次的宣传活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科普活动。我们将在“12.4国家宪法日”以发放宣传资料,机关电子屏滚动放映、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水法律法规、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组织机关干职工集体观看民法典、宪法讲座。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落实领导干部班子集中学法、年度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政府媒体水利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有法治宣传橱窗和板报。二是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做好本部门“七五”普法总结工作,按照全市“八五”普法工作要点,配套出台本部门“八五”普法工作要点,启动本部门“八五”普法工作。

五、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经济发展秩序。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探索向基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强化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持续深化“多证合一”“证照联办”、“证照分离’ 等改革。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督”,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在政府网站公布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其依据、申报材料清单,明确了审批时限、流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持续优化流程,不断压缩办理时限、公布水资源费、水士保持费的收费依据、标准。二是依法大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 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政策承诺。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依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性措施的适用范围,持续规范涉及企业、企业家经济纠纷的行政执法行为。三是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本部门行政执法力度,依职权查处在重大民生领域中发生的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涉嫌垄断经营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企业的不正当竞争与经营行为。

六、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工作保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本部门本系统召开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配套制定本部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与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本部门法治建设的工作会议、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联络协调、信息反馈、监督问责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提高本部门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法治建设的督察与指导工作,11月8日前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部门的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二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工作联络。强化本部门法制(法规)股人员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积极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沟通联络、对接工作,并及时报送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信息,年度报送工作信息不少于5条。

2021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还需加强,有些法律条款理解得不够透、不够深,如我局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对外交流学习少,法治思维的创新力不足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方案的要求,结合水利局的职能职责,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丰富内容、载体和形式,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加强交流学习。

二是运用法治思维依法治水。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以法治思维履职行权,不断加大水生态保护和水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重点打击河湖非法采砂行为和河湖“四乱”(乱占、乱建、乱采、乱堆)行为,全力助推打好碧水蓝天保卫战。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努力提高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水平。

 

 

沅江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