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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
2024-01-24 14:36来源: 沅江市财政局

一、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财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关建设等工作;负责有关财政政策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财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综合规划股(市津补贴办公室)。编制中长期地方财政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移民资金和彩票资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负责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提出政府非税收入缓、减、免建议以及有关审批工作;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奖励的具体工作。

(四)预算股。负责拟订全市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改革方案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汇总全市年度财政预算草案;负责市本级预算调整和财政预算综合平衡;办理全市财政结算事项;指导全市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草案、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情况的起草联络事宜;负责管理预算周转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导全市预决算公开工作。

(五)国库股。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组织财政收入协调工作;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汇总编制全市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承担全市财政总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决算;负责资金调度及财政往来资金结算工作;负责国库和财政清算专户资金管理,承担审计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市级国库动态监控工作,考核指导全市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管理商业银行代理业务;负责财源建设工作。

(六)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联系部门(单位)的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有关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及定额的建议,负责制定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出国(境)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管理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指导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七)科教文化股。承担宣传、教育、文旅广体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监督宣传、教育、文旅广体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核拨各种教育支助专项资金。

(八)经济建设股。承担发改、交通、住建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市财政支持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的编制,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审核联系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拟订全市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负责对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商品与服务采购招标标底审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组织实施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

(九)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水利、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支出工作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贯彻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研究拟定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政策制度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分配、管理和监督涉农资金;参与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和涉农资金整合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

(十)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和有关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工作,执行相关财政政策,指导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各类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支持参与社会保障和民生领域的相关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企业股。指导分管单位编制部门预(决)算;研究提出市财政支持有关行业的政策建议;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组织我市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园区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协助我市国有改制企业、商业改制企业的改制工作;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管理制度及办法,承担世界银行贷(赠)款及还贷的具体管理工作;协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企业精准帮扶和上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有关工作。

(十二)绩效评价股。贯彻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法规,拟订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工作;为本市制定财政政策、分配财政资金和制定中长期财政规划提供依据;指导市直部门、乡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三)金融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类企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参与制定地方金融管理工作的制度规章,研究提出促进金融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务监管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工作;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财政相关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十四)会计管理股。负责全市会计管理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指导并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工作。

(十五)政府采购股。根据采购单位审查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按采购单位要求和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组织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审查采购项目是否符合政府及财政部门的规定标准;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办理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事务。

(十六)数据信息股。参与拟订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建设和管理财政政务外网、财政内网(金财网),指导镇(街道)财政所信息化建设;承担财政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部署和数据处理;承担信息资源开发、数据库建设和信息服务;承担本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方案的论证和审核;负责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等;承担财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十七)资产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固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固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实物标准;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资产清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监管工作;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事项;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固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的编制控制、购置控购、调配使用和旧车处置工作。负责对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

(十八)财政监督与税政法规股。拟订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各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工作。统筹协调财政“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和修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等;协助“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负责财政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负责政务窗口进驻项目的受理、综合协调、督查办理等。

(十九)乡镇财政股。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编制,监督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拟订全市乡镇财政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参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和改革;指导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协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指导全市村级财务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和农村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工作;指导全市镇(街道)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相关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意见。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指导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村级公共服务运行、建制镇示范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等具体工作。

(二十)政府债务管理股。研究拟订债务管理、风险化解有关政策和措施;实施债务规模控制,风险评估预警监控;指导市直单位、镇场街道、融资平台公司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检查监督政策措施执行;提请组织查处违法违规事项;统筹协调政府性债务风险日常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代的其他事项。

 

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

(一)将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财政局机关,撤销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将相关公益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市财政事务中心,为市财政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名,其中5名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撤销后连人带编划入,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是:参与拟订全市乡镇财政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参与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和改革;协助指导全市乡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基层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管理;负责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相关服务工作。

(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市财政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职责是:参与拟订全市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监管体系,依法按程序对财政投资项目开展评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财政投资评审年度计划与评审专项经费预算;组织专业评审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按规定及时出具财政投资评审报告,并对评审结论的合法性、准确性负责;接受财政部门对评审报告的审核认定,定期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投资评审工作质量;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及被审方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财政局机关,改为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为市财政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暂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名,其中原因有资产管理局核定5名、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名连人带编调入7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2名三年过渡期人员连人带编暂调入,12名过渡期人员编制按三年过渡期“出一减一”原则收回编制;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服务工作。

(四)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为市财政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指导办理单位财务核算;负责全市纳入集中支付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和审核工作。

(五)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为市财政局所属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暂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是:参与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师资库建设、信息统计分析与年度工作评估;参与拟订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更新知识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的具体实施;负责网络培训工作,推进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信息化建设。

(六)撤销副科级的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机构(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其中2名登记为参照公务员法人员转隶到市农业农村局机关,4名人员连人带编转隶到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机构,5名人员连人带编转隶到市财政局下属市财政事务中心。其副科级领导职数予以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