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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民政局(汇总) 2021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22-07-22 16:59来源: 民政局
    根据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21年度民政专项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人员、机构构成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 8 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截至2021年12月1,我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173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109人,离退休人员 64 人。
    2、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实施有关婚姻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拟订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实施有关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实施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市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项目绩效安排及完成情况
    1、项目具体目标是:2021年我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本级财政配套加上级补贴共支出54万元,现有民办养老机构20家,养老床位630张,运营补贴按840-1200元/人/年的标准补贴,每年年底拨付到位。在计算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时,还参考了养老机构平时的服务质量,收住对象中的失能、半失能人员数量。
    2、项目具体安排情况:根据沅江市财政局预算批复,2021年本项目预算安排资金54万元,项目实际到位指标51万元,项目实际使用资金54万元。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完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督促资金到位。2021年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专项资金20万元已全部到位,有效保证了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资金管理。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了资金的管理,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建立了《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