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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民政局(本级) 2021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2022-07-22 16:42来源: 民政局

    一、部门概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 8 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截止2021年12月,我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86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46人,离退休人员 40 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实施有关婚姻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拟订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实施有关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实施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市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三、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1年我局预算总收入为1217.473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总收入为1217.473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1217.473万元,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分:
    基本支出667.053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392.05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75万元。
    项目支出550.42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股目:
    2080201行政运行919.215万元;
    20802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00万元
    2080299民政管理事务115.42万元
    2081004殡葬50万元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32.838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股目:
    工资福利支出388.99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7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6万元;
    项目支出550.42万元;
    2021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我局 “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在其他收入中列支,“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等。我局将按照实际需要申请政府采购。
    (三)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度,我局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10个。

    六、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总的来说,我局财务管理较为严格,建立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做到了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无经手人签字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报账。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对项目资金的实施、资金投向及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于批量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的物品采购,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年度计划、重大支出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我局以绩效评估为契机,认真对照评估指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总的来说,2021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履职、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切实保证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的顺利实施,《沅江市民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确保资金运行的规范性,负责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经费的支出审核与监管,在使用权、自主权、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的前提下,实行财政集中管理制度,基层民政单位全部实行报账制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不合理的开支。
    (二)严格按照《沅江市公共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民政对象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中直接补助到人的资金原则实行社会化发放,并建立了民政对象动态管理机制。
    (三)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照《沅江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全部实现了会计电算化,所有民政专项资金支出票据合法有效,账务处理规范,无违规行为发生。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通过认真对照《2021年沅江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开展自评,我局在“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方面都执行较好,自评得分100分。

    九、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建议加大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经费支持力度,促进民政事业的发展。
    2、建议增加民政服务单位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