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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07-18 08:54来源: 民政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依据2020年中共沅江市委办公室、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办【2019】26号《沅江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经机构改革,我单位为民政局所属股级公益事业单位,单位全称由沅江市婚姻登记处变更为沅江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实有干职工5人,退休人员2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依法办理结婚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整体支出情况。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0.319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19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基本支出42.3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319万元; 商品的服务支出:5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三公经费同比上年持平。

    三、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确保省绩效考核及市全面小康指标落实到位。涉及我办主要有作风建设、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指标。
    2、根据局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确保“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我中心工作经费安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贯彻执行,有效防止了超预算支出;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法规政策,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防止在资金使用上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认真落实了婚姻登记有关资金使用要求。
    2、加强资金重点保障,确保单位有效运行。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要求,规范单位事务管理运行工作,提升为民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单位重点工作保障能力。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单位运转情况看:预算标准与部门支出有差距,在执行过程中,有关实际支出超过预算标准。主要原因为: 2017年4月1日财政部民政部发布为了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婚姻登记收费取消后,我单位在运行上保障的经费有所增加 ,实际支出大于预算内资金,但“三公”经费大幅度下降。
    2、从财政职能方面看: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地方财政风险加大。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管理,严控支出。目前我处三公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需继续保持好三公经费支出,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
    2、科学理财,强化职能作用。积极推进账务决算公开,不断提高理财透明度;严格兑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突出保障重点,增强单位发展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