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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沅江市民政局机关部门预算说明
2022-05-15 17:35来源: 民政局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贯彻实施有关婚姻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拟订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实施有关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贯彻实施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12)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市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处室8个,所属事业单位7个,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管理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养老服务和社会事务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沅江市殡仪馆、沅江市社会福利中心、沅江市福利院、沅江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沅江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沅江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沅江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所属二级机构7个,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沅江市民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民政局本级预算。我局2022年没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也包括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住房保障支出等业务工作经费。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住房公积金、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运行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3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2.11万元(财政拨款432.11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85.363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和减少其他收入70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随年初预算一并下达不再单独安排。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32.1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20.06万元,住房公积金25.7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3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85.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1.24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64.1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由于我局实有人数较上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单位专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32.1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20.06万元,占74.06%;住房公积金25.75万元,占5.9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3万元,占5.3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3万元,占14.5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45.8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6.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其他项目支出。其中:敬老院工作经费21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工作业务检查、培训会议等方面;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17万元,主要用于百岁老人一卡通发放,住外地社救抚恤费6.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抚恤费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3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27.78%,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6万元,拟召开养老培训工作、殡葬改革等会议,人数约400人次,主要包含传达全省民政工作、培训工作、殡葬改革工作布置、小型座谈会等内容;培训费预算0万元。印刷费预算2.3万元,主要用于殡改政策宣传工作,办公费预算3.5万,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3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81万元,项目支出86.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表(民政局机关).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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