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返回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市城区出租车营运价格的通知
2024-06-06 08:22来源: 发改局


沅发改价费20248


 

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为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车市场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定价目录》等规定,并经市人民政府第十八届5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城区出租车营运价格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沅江市城区出租车营运价格调整为起步价5元/1.5公里,1.5公里以外每增加1公里加收2即车辆每行驶100米计价表跳表一次,每次收费0.2元;空驶费即单程载客8公里以上并从8公里开始,在基本运行价基础上加收50%回程空驶费,对乘客乘同一辆出租车返回的,不收取回程空驶费;夜间行车,晚上21点以后至次日凌晨6点每车次加收1元。

二、票价结算和尾数取舍。出租车运价原则上按计价器显示的实际金额结算,按“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原则入整结算。 

三、出租车从业人员必须自觉执行“打表计程、按程计费”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交通部门要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倡导诚信服务、文明守法、安全营运,提高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

本通知自2024612日起执行。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