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发改价费〔2025〕1号
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提高春节期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函》收悉。鉴于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作为城市客运的特殊服务行业,参运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特别是春运期间客运量大的实际情况,为缓解城市客运运力与运量的矛盾,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巡游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依据《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益政办发〔2017〕30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周边县市,经研究,现就春节期间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为每趟计价器表外加价4元,加价时间为公历2025年1月28日零时起至2月4日24时止。
二、你局要切实加强春运期间巡游出租车客运票价的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价格执行,不得另外加价或拒载,违者按乱收费处理。
三、你局要根据我局出租车调价批复,将调价的起止时间、标准和要求由你局下发通知到出租车运营企业,出租车司机收费时须出示你局下发的调价通知,并向乘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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