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沅江市人民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1 10:51 信息来源:发改局 作者: 浏览量:

 沅江市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沅江市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管理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益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益价服2014102号等文件精神,为缓解沅江市人民医院的停车压力,满足患者车辆停放需求,经研究,对该医院实行停车收费试行,并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停车场车辆收费标准

小车停放2小时内免费,停放2—12小时内5元/辆,停放12—24小时内10元/辆,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大车按实际占用小车停车位个数收费,但每车每天最高收费上限为20元。

二、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情形

进入医院执行公务并能提供有效凭证的车辆

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修车、殡葬车

对持有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

(四)入院体检人员车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三、有关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标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进入停车场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并载明监督电话12315,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市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本批复自2024年3月19日起执行,收费试行标准期限暂定一年。

(三)新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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