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中共沅江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沅江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3月至4月对沅江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至202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沅江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市农业农村局)是沅江市人民政府正科级行政部门。主要职责是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等。
二、审计评价
2019年至2021年度,市农业农村局财务报告基本反映了单位的财务状况,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本遵循了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但在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内控管理方面、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多列支差旅伙食补助费、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 违规拨付工作经费
2. 多列支差旅伙食补助费
3. 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4. 白条列支
5. 原始凭证不完整
(二)内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单位和个人“吃空饷”
2. 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3. 公务接待费手续不完整
(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2. 乡镇、村委挪用专项资金
3. 乡镇、村委滞留专项资金
针对上述问题,沅江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整改,上述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沅江市审计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