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PPP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0 16:51 信息来源:审计局 作者:法规审理股 浏览量:

沅 江 市 审 计 局

沅审公告202115

 

 

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PPP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202141日至20211210,沅江市审计局对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实施的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PPP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湖南沅江桔城工业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和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了保护沅江市“两江”、“五湖”水体水质及生态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品位,为招商引资营创良好环境,保障沅江市及沅江市经济开发区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201411月,第18次沅江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原则上同意建设日处理能力3万吨的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同意沅江高新区建设该项目按照PPP模式先行试点”。

2014114日,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关于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益发改环资〔201412号)文件批复,在沅江市庆云山街道办事处白泥湖村(现地址名为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凌云塔社区),由沅江桔城工业建设一座日处理规模3万吨污水处理厂(远期规划6万吨)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41.73千米。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2247.38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12768.60万元,配套污水管网9478.78万元。

20157月,沅江市人民政府授权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移交以及对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的授予等工作。并指定沅江桔城工业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社会投资主体成立市二污公司。201512月,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该项目建设由BOT改为PPP模式运作(益发改环资〔2015440号)。

20173月,沅江高新区作为招标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中标,并与政府出资方沅江桔城工业签订项目合资协议。20174月,市二污公司在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沅江高新区与市二污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市二污公司承担二污处理厂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项目特许经营期限3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30年。

二污处理厂项目的工程承包商、设备材料单位为鹏鹞环保,设计单位为湖南省建筑设计院,监理单位为湖南城市学院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造价咨询单位为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8月,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启动了厂区桩基础打桩工作,201811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8211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8228日,各构筑物、建筑物主体工程完工,2018329日污水厂通水调试, 201911日沅江高新区批准同意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开始商业试运行。

(二)项目资本金投入情况

根据项目合资协议约定,二污处理厂项目资本金6800万元,其中:沅江桔城工业2040万元(甲方,占30%股权),鹏鹞环保4760万元(乙方,占70%股权)。项目建设期间,上述股东资本金已全部到位。

(三)项目筹融资情况

根据市二污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项目贷款额度1.7亿元。截至20193月末,工商银行已发放贷款1.7亿元。

二、审计评价

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PPP项目)投入使用后,利用新的污水设备设施,治理了工业水污染、改善了周围水体环境,保护了我市水质和生态平衡,有利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对推进沅江市及沅江高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但在建设单位实施管理、建设项目财务核算、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征地拆迁、账务管理以及工程结算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建设单位实施管理方面的问题

1.建设单位实际投资超概算

2.通过违规超付工程款的方式挪用项目建设资金

3.资本金项目476万元逾期到位。

(二)建设项目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

1.变相增加项目融资成本500万元,债务融资顾问服务费实际收款银行与协议签约银行不一致。

2.业务招待费超标准

3.厂区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款发票不合规

(三)建设程序方面的问题

1.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情况下提前开工

2.建设单位先开工,后申请施工许可证。

3.项目工程完工后未经法定验收即投入使用

4.规划许可证与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与实际建设单位不符

(四)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方面的问题

1.线路工程和变电工程未招标先施工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未按规定招标。

3.拆分项目规避招标

4.部分服务、货物、工程未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

(五)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

1.琼湖街道办事处征地补偿款不合规问题

挤占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征地拆迁安置款500万元。

2.沅江桔城工业征地补偿款不合规问题

1)拆迁工作手续不完善

2)超标准支付征地拆迁工作经费26.37万元

3)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款结算不及时。

(六)账务管理方面不合规问题

1.未建立项目资金专账,进行独立核算

2.原始票据不合规、不完整

1)白条列支。

2原始凭证不完整。

3.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式。

4.部分电缆线路维护款、管网建设费、技术顾问费结算手续不规范。

5.未按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七)尾工项目工程结算方面的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72.1478 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沅江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湖南沅江桔城工业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和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正在整改中。   

 

   沅江市审计局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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