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沅江市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益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建立森林、湿地、草原保护发展新机制。副市长钟清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机制,有利于实现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创新、智慧现代化沅江贡献力量。
会议要求,全市要全面建立市、镇(街道、中心)村三级林长体系,基本建立配套制度,构建”市级负责,镇(街道、中心)村具体落实”的林长制责任机制和“三长三员”监督管护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生态保护,强化资源综合管理,科学编制林地、湿地、草原保护利用规划,严格用途管制,强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生态修复,实施国家重点项目、推动国土科学绿化、创新义务植树方式。要加强灾害防控,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提升防火、灭火综合能力,建立健全森林湿地草原防灭火机构,理顺防火、灭火体制机制。要深化改革创新,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生态产业。要加强监测监管,建立林长制智慧平台。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按要求建立网格化、全覆盖的森林、湿地、草原资源巡护管理体系,并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做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林长令制度,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等,保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森林植被恢复费全部用于林业生态修复、恢复和林业事业的发展,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每年公布令长制落实情况和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情况,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严重破坏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会上,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解读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随后,各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还分别进行了讨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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