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批 2023年7月11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YY202307110001 | 安化县梅城镇十里村四组周友元在私自设置自来水管过程中造成一百七十五亩山林失火,至今未对周边居民道歉、未进行赔偿,也未进行生态修复。(注:该灾发生于2023年1月29日) | 安化县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属实。经查,安化县梅城镇村民周友元于2023年1月31日15时用打火机将杂草点燃焚烧,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案发后,经鉴定,过火总面积171.5亩。周友元失火案在2023年7月6日由县森林公安局移送至安化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该民事诉讼尚未判决,相关赔偿事宜暂未明确。目前受灾地块整体恢复情况良好,生态修复正常进行。 | 属实 | 处理情况:1.强化政策宣传引导。督促属地政府开展防火宣传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关键节点可采取封山措施。2.强化区域巡查管控。要求属地政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联村包点责任制度,同时从快从重处理野外用火行为。3.强化部门指导责任。督促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整改情况:2023年7月6日,周友元失火案卷一并移送至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目前完成人工造林65亩,新植树苗成活良好,其余过火部分符合自然恢复条件,生态修复正常进行,下一步将持续监控生态修复情况。 |
无 |
2 | D2YY202307110002 | 反映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镇蔡兴村一养猪场(具体名称不知道),排气扇噪音很大、气味恶臭,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请环保部门及时解决此环境问题。 | 赫山区 | 大气、噪声 | 经调查核实,该养猪场系益阳福宇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现存栏生猪1.4万头,养殖栏舍共安装有大小风机(排气扇)50个(大风机30个,宽1.2米/个;小风机20个,宽0.6米/个),排气扇运行时产生噪声,并随风机口排出臭味,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督促该公司对风机(排气扇)进行全面排查,采取降噪措施;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养殖栏舍及干粪暂存间及时清粪,做到日产日清,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消毒剂,在猪饲料中添加益生素等生物制剂,降低猪群的臭气产生量。 整改情况:目前,该公司已与第三方环保公司对接,制定技术方案,对噪声、臭气等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
无 |
3 | D2YY202307110003 | 反映赫山区笔架山乡新桥三角塘组一个大型养猪场(具体名称不知道),有五千头左右的猪,去年向环保部门投诉过,废水问题去年经过投诉已进行处理,现在主要问题有:1、排气扇噪声很大、粪便气味恶臭,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2、该养猪场环评没有通过,要求查看相关手续,请环保部门及时解决。 | 赫山区 | 大气、噪声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1.现场调查时,该公司现存栏生猪1.4万头,养殖栏舍共安装有大小风机(排气扇)50个(大风机30个,宽1.2米/个;小风机20个,宽0.6米/个),排气扇运行时产生噪声,并随风机口排出臭味,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反映情况属实。2.该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获得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益阳福宇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年存栏母猪3000头、出栏肥猪4000头、出栏猪崽8万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益环生审书〔2019〕1号),2022年7月完成建设项目自主“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该项目后来进行了改建,于2023年5月4日获得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益阳福宇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益环评书〔2023〕7号)。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督促该公司对风机(排气扇)进行全面排查,采取降噪措施;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养殖栏舍及干粪暂存间及时清粪,做到日产日清,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消毒剂,在猪饲料中添加益生素等生物制剂,降低猪群的臭气产生量。 整改情况:目前,该公司已与第三方环保公司对接,制定技术方案,对噪声、臭气等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
无 |
4 | D2YY202307110004 | 反映位于资阳区新桥河镇原杨林坳乡的湖南好兆头食品有限公司与位于资阳区新桥河镇铁炉村铁炉组的益阳市豆豆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都存在污水处理设施长期停运,并以停止生产为由应付检查,实际存在暗管偷排污水的现象。 | 资阳区 | 水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问题不属实。7月12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执法人员对湖南好兆头食品有限公司和益阳市豆豆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时,2家公司均正在生产,废水污染防治处理设施均正在运行,2家公司该公司的生产记录与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台账均无异常。对2家公司厂区外进行排查,除总排口外,现场均未发现其他排口,均未发现暗管偷排污水的现象。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1.督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清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湖南好兆头食品有限公司未受到过生态环境部门的处罚,益阳市豆豆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2日因水污染物排放超标被处以10万元罚款,现已结案。 整改情况:为监督企业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委托湖南省益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湖南好兆头食品有限公司和益阳市豆豆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的废水排口进行了采样检测。 |
无 |
5 | D2YY202307110005、D2YY202307120002 | 反映安化县海螺水泥厂碎石场相关问题:1、之前投诉后在检查时已停产,在马路上采取了洒水降尘等措施。2、碎石场这两天在检查人员走了以后又恢复了生产,采取的洒水等措施也全部停了,仍然是很吵,扬尘严重。3、安化县海螺水泥厂碎石场在冲洗路面灰尘后,泥沙导致路边的水沟阻塞,下雨时泥水排不出,水倒灌至附近群众家中。4、安化县海螺水泥厂组织冲洗路面一般在下午5点,但运输车要运行到晚上11点,中间间隔6个小时,无人冲洗。 | 安化县 | 大气、噪声、水 |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属实。现场检查,海螺水泥厂因设施需进行技改,两次停产停运,并根据技改维修进度决定开工时间。在停产停运期间,已安排2台洒水车每2小时对厂外道路进行一次洒水抑尘。反映排水沟由于洒水车冲洗路面及长年未清理等原因,存在雨水倒灌隐患,已安排专人对该路段排水沟进行清淤通畅,现已不存在堵塞情况。该公司每日安排2台洒水车,按2小时/次的频率对厂外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直至当日18:00。 | 属实 | 处理情况:一是明确由海螺水泥厂负责洒水时间和频次,并安排圳上村驻村干部、村支两委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二是由仙溪镇人民政府安排洒水车,按时对柘湘公路沿线彻底清洗。三是明确该厂所属碎石场发货时间,严格管制。 整改情况:7月13日,仙溪镇人民政府已安排专人对举报信中所反映的水沟进行了清淤通畅。目前,该公司已全面落实相关整改要求,下一步将持续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环保标准进行生产、运输。 |
无 |
6 | D2YY202307120001 | 1、不满意6月30日关于李昌桃非法占地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一事的调查处理结果。2、李昌桃占用第二次调查认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并因违规建房导致农田的附带破坏(切断了投诉人屋后农田的水源,挖地基、砌地坪多余的土方倾倒在李昌桃新房屋旁边的永久基本农田里),使该农田丧失耕种能力,因此第三次调查摸底时把该农田调出了永久基本农田规划。 | 安化县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属实。1、李昌桃非法占地破坏永久基本农田属实,但因该房屋属存量问题,国家相关处理政策暂未出台,待国家对该类违建的处置政策出台后再处理。2、经实地调查,李昌桃建房未对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造成附带破坏,周边水田正常耕种,投诉人屋后耕地未附带破坏,且耕地旁边有沟渠,不影响水源。2019年4月,启动第三次国土调查时,因在进行外业调查时,现场为已竣工宅基地,故调查为建设用地,其调查符合法定程序。 | 属实 | 处理情况:1.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力度。宣传耕地保护政策,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2.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属地加大走访排查力度,做好群众政策解释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违建行为。3.进一步强化主(监)管部门责任。压实部门监督监管责任,密切关注上级有关政策的出台,待政策出台后,及时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因李昌桃违建房屋属存量房问题,对该类违建的处置政策尚未出台,待政策出台后再依法依规给予处理,现已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X2YY202307110001 | 反映南县兴盛东路的污水处理厂,机器设备噪音很大,晚上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南县 | 噪声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不属实。2023年7月12日21时11分,进行了现场噪音检测,检测结果为:该厂西北角噪音48.5分贝,东北角噪音48.6分贝,东南角噪音49.2分贝,西南角噪音49.5分贝。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域时段噪音排放标准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该厂夜间排放的噪音符合排放标准。 | 不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加强各污水处理厂噪音排放监管,督促企业加大噪音控制投入,确保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