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农村电商发〔2022〕 3号
各镇、街道、湿地保护中心:
为落实《沅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沅政办发〔2021〕20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市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快速稳步推进,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扩大创业就业渠道,根据沅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现就开展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创建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根据项目要求,在我市14个镇,街道、湿地保护中心150个村至少培育创建14个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7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
二、创建条件
(一)镇、街道、湿地保护中心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位于村民日常活动集中区,且网络已覆盖,可以选择建于农村商店。
(二)一个行政村建设服务站点个数不超过一个,已有其他服务站点的,可以考虑合并建设。
(三)至少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人员,且参加过相应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能够对所在服务区域的农民的需求和生产进行摸底统计。
(四)电商服务站要具备基本的公共服务能力,能够为当地群众提供代缴、代购代销、代订、代存代寄、快递物流等服务内容。
三、创建任务
电商服务站点创建工作由市商务局统筹、各镇、街道、湿地保护中心及辖区内村委共同抓落实。
(一)创建工作由各镇、街道、湿地保护中心负责,并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
(二)各镇、街道、湿地保护中心负责本区域电商服务站点创建工作方案编制,内容涵盖:
1.电商服务站点概况,包括:人员配置情况、站点业务情况、本村人口规模、总户数、人均收入水平、人口覆盖情况等;
2.一二三产业发展情况,包括种植、养殖、加工业,以及旅游、特色产品生产等;
3.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包括发展历程、上年、今年累计交易额,现有网店数量,服务站运行情况和带动种植、养殖、加工业、快递物流等产业发展情况,以及带动本地村民就业、大学生回乡创业等情况。
4.相关证明材料:
(1)服务站点建设情况及人员配备基本信息情况;
(2)所辖区域特色产品介绍;
(3)站点建设管理制度;
5.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安排。
(三)各镇、街道、湿地保护中心建立电商服务站点创建工作领导负责机制,建立工作台账;
(四)各镇、街道、湿地保护中心建立电商服务站点创建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总结报送有关典型材料。
四、建设程序
(一)村级申报。电商服务站点由所在村委会提出,镇、街道、湿地保护中心负责指导后、各村提交申报名单。
(二)镇级初审。各乡镇、街道对村委所提报名单进行文审和现场审核,给出初审意见,并向市商务局推荐。
(三)市商务局终审。市商务局对各镇、街道、湿地保护中心推荐的电商服务站点名单进行终审,通过终审的电商服务站点名单将发文认定授牌,并给予一定政策扶持。
五、支持政策
1.为确保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市商务局在设备购置、品牌培育、孵化培训等方面,在不违反中央财政资金使用规定的前提下给予充分支持。
2.沅江市将此项工作纳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期评估和项目终验及绩效评价。
六、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湿地保护中心及所辖村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扎实做好相关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的可行性负责。
(二)各镇、街道、湿地保护中心要把好初审关,严格筛选,并对提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三)各镇、街道湿地保护中心请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市商务局,过期不报将进行通报。
联系人:黄维民
联系电话:189****9259
附件:1.XXX村介绍(模板)
2.XXX村工作记录(模板)
沅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4日
XXX村介绍(模板)
一、电商服务站点所在村概况
(包括:自然资源、人口规模、总户数、人均收入水平情况等。)
二、一二三产业发展情况
(包括:种植、养殖、加工业,以及旅游、特色产品生产等。)
三、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包括:发展历程、上年、今年累计交易额,现有网店数量,服务站运行情况和带动种植、养殖、加工业、快递物流等产业发展情况,以及带动本地村民就业、大学生回乡创业等情况。)
四、服务站情况
(包括:村级服务站站长信息、服务站面积、硬件设备、服务内容、就业人数等)
五、工作制度
(包括:村委会有关电商站点建设管理工作制度)
六、工作安排
2022 年 电 商 服 务 站 点 工 作 任 务 台 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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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号 |
创建 任务 |
主要形式 |
主要成果 |
预计完成时间 |
进度安排(季度) |
主管单位及责任人 |
协助部门 |
便民服务职能 |
电商普及培训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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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
五月 |
六月 |
单位 |
领导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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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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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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