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发改核〔2020〕21号
沅江市远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沅江高新区有机食用菌标准化厂区建设(EPC项目)招标核准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二、核准内容:
1 、招标内容:1、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化厂房6栋,共计43000平米;2、科研楼、办公室、其他用房建设工程等4栋建筑,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3、配套设施:绿化、停车场、场地平整、道路工程、亮化工程、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管线等工程 2、招标金额:约7491.75万元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采购全部招标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标段情况: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招标组织形式:由湖南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组织
三、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举办招标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招标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五、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必须严格按国家、湖南省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