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发改核〔2020〕58号
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关于沅江草尾镇共和棚户区改造(胜天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二、核准内容:
1 、招标内容:新建胜天路1896米,宽8米,雨污分流管道2460米,配套绿化、亮化等设施
2、招标金额:738.82万元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全部招标(EPC)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标段情况: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招标组织形式:由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组织
三、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举办招标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招标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五、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必须严格按国家、湖南省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