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发改核〔2020〕67号
湖南沅江琼湖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恳请对沅江市南洞庭大道(中联大道-(中联大道-X011))自行车道、人行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二、核准内容:
1 、招标内容:1.新建自行车道5900平方米、人行道9447平方米;2.路缘石的安装6002米;3.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招标金额:1700万元
3、招标范围:设计 、施工全部招标(EPC)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标段情况: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招标组织形式:由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组织
三、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举办招标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招标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五、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必须严格按国家、湖南省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