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沅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建设监理招投标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0-15 14:44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市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沅发改核〔202070

 

 

沅江市市政建设重点项目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对沅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建设监理招投标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二、核准内容:

1 、招标内容:第三污水厂及管网工程、内湖控源截污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活水提质工程、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工程等  

2、招标金额:12232200.00元

3、招标范围:监理全部招标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标段情况: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进行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I

7、招标组织形式:由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组织

三、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举办招标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招标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五、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必须严格按国家、湖南省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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