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茅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茅洲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16:31 信息来源:黄茅洲镇 作者:黄茅洲镇 浏览量:

 

 

 

黄政发〔20215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和企业:

根据沅江市人民政府发《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年》沅办发27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和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现将《黄茅洲镇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沅江市黄茅洲镇人民政府

                               2021429

 

黄茅洲镇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快速发展,按照市委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抓住经济建设战略机遇,突出赶超发展主题,围绕项目建设主线,以优化环境推动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保障赶超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经济发展秩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树立便捷、高效、廉洁的工作方针,进一步优化协调好我镇辖区内经济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着力优化施工环境,加快发展步伐。一是维护重点工程建设环境,重点抓好漉乐线沿线渠道清淤、黑臭水体改造、风力发电、中心敬老院等重点目施工环境优化工作。二是整治企业周边环境。完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及时协调处理阻工扰工等各种矛盾,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行损工,强行收费,强买强卖等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着力优化人文环境,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大优化经济环境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维护经济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措施

建立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各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分层、分级包干负责制。一般问题由各村在接到问题诉求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并在24小时内将问题处理完结;较大问题在接到问题诉求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在48小时内将问题处理完结;重大问题分管领导在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组织相关单位领导赶赴现场,组织处理,在72小时内将问题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报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办公室。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成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

四、建立完善制度保障机制

镇派出所要根据项目建设的性质、周期及周边的施工环境,制定快速反应机制。镇纪委要牵头抓总,负责对全镇辖区企业及施工环境的检查。对镇职能部门存在乱、乱摊派、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上报市优化办,是派出机构的并向派出单位予以通报,性质恶劣的移送司法机关。对于直部门的检查、收费事项,协调市优化办,明确统一时间、统一标准,杜绝非批即办。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力度。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查处,强化对经济发展环境的诉求受理,积极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整体联动,组织环境整治重点行动,对重点项目周边环境实施集中治理整顿,对案件诉说做到有求必应,及时受理,快速出击,有报必查,有责必究,责必到人,到必到位,查办一案、教肓一片。

全面推行优化经济环境百分制考核制度。由镇优化办负责制定考核细则,严格按照细则对各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进行考核评分。严格执行以下五不准:一是不准镇、村两级干部强揽工程,二是不准向所辖企业强行供应原材料,强买强卖;三是不准敲诈勒索;四是不准支持或纵容所辖村民到企业阻工闹事,出现问题只能找组织要求解决,不能用阻工、闹事来胁迫;五是不准越级报告,所辖项目或企业发生问题后,严禁越级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应及时与包村干部联系;对较大问题应及时与分管领导联系;对重大问题应迅速与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办公室联系。对违反以上“五不准”的,镇纪委对其责任人以责任追究,按情况给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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