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5.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6.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7.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8.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窗口办结
申报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2、近6个月内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湖南医师执业注册培训通知单及湖南医师执业注册培训合格证明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承诺时限:1天
业务咨询电话:沅江市政务服务大厅卫健局窗口(0737-270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