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案:执法检查,上级交办、部门移送;
2、初步审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3、调查取证:不予处罚或者免予处罚的案件,终止案件;
4、行政处罚建议审批:应当给予处罚的案件;
5、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作出特定处罚,告知当事人申请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举行听证,再审查;
6、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再审查;
7、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诉讼、不复议、也不履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案、归档;
8、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9、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10、结案、案卷归档。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