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为保障我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正常运转,经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4月19日零时起新入住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自行承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食宿费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住宿费100元/人/间/天、伙食费50元/人/天,食宿由被隔离人员自行承担,核酸检测费和其他费用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负担。
二、计算时间
住宿费、伙食费自2022年4 月 19日零时起开始计收,由所在隔离场所经营业主一次性进行预收。
三、其他事项
1.各镇(街道、中心)、村(社区)、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隔离自费规定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2.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要优化服务,规范管理,按标准收取费用。
3.集中隔离人员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主动落实集中隔离各项工作要求。对拒不支付相关费用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申请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