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湖山镇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3-1724982 发布机构:沅江市泗湖山 发文日期:2023-02-2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2年,泗湖山镇在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政府有关依法治的工作要求,我镇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镇”的方针,不断加大依法治镇工作力度,全力将依法治镇工作推上新的台阶。在依法治办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依法治镇精神,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全力以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学习宣传、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始终把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一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学习,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开展了《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开展了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讲座,开展“不忘初心公开课”等教育培训活动。四是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全面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

(二)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不断增强法治思想、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依法治的工作实践中。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召开了依法治镇工作会议,研究推动“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二是强化组织机构保障构建“谁执法谁普法”领导机制。泗湖山镇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宣传队,组织召开会议,着力研究工作措施,为普法责任制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三健全学法用法制夯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基础积极推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了党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培训学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制度,完善了依法治理工作制度。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调动“一村一法律顾问”为村民调解的积极性与参与性,化解村(社区)矛盾,维护我镇社会治安稳定。今年3月,镇调委会对各村(社区)调委会的调解员组织进行了重新选配,并对所有调解员开展了为期一天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推广应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和智能移动调解APP,加强和规范系统基础数据和人民调解案件录入、电子证照发放等工作,力求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快依法行政建设步伐,全力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及时成立镇政府法律顾问室,并制定《泗湖山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聘任镇政府法律顾问,积极深入各村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办实事,解难题,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今年来,全镇共组织展开矛盾纠纷排查3次,排查出各类民间纠纷26起,调处矛盾纠纷50起,调处成功48起,成功率达到98%,切实发挥了稳定社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经过努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善和提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法治宣传方式不够新颖。由于实际条件有限,目前我镇普法宣传工作方式局限于设置宣传栏、印制宣传手册、举办法治讲座等传统手段,尚未充分利用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形式。

(二)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不足。镇依法治镇办是常设机构,却没有专门编制。人力配备不足,极大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普法宣教。严格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从“粗放普法”到“精准普法”“一家独唱”到“大合唱”的转变,在全上下逐渐形成“人人学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的良好氛围抓好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以遵纪守法、爱党爱国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法治内容纳入日常教育课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格局。

二是强化基层民主自治。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跃性和积极性,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落实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巩固和完善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功能,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大社会矛盾调处。进一步整合法治资源,加强各村便民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村综治工作站等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做到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真正实现便民、安民。

               

                                                                          泗湖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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