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共华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村(场、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决定开展2024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力度。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无偿献血是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教育,让更多的人正确认识无偿献血的意义,激发全镇人民无偿献血的热情,并积极参与无偿献血。
二、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为确保我镇无偿献血工作的顺利进行,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共华镇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楠任组长,副镇长黄静虹任副组长,蔡卓、秦炼、陈芳、刘丽红、黄柯、郭勇、曾丹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卓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无偿献血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无偿献血任务、时间、方式、地点
(一)为确保无偿献血任务的完成,根据我镇无偿献血可采人数,按照如下献血指导计划分配各部门、各村献血人数安排。
(二)我镇无偿献血工作采集(2024年6月17日、18日),由益阳市中心血站派采血车及工作人员来共华镇现场采血。献血地点设镇人民政府。
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科学安排,严密组织,对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和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由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
沅江市共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