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膳镇人民政府设下列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党政办公室:协助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
(二)纪律监察委员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探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干部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规划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居环境整治,招商引资、交通公路、农业、水利、移民、扶贫等重点项目建设、经济社会调查、、畜牧兽医水产渔政、水利、移民。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科技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民族宗教、侨务、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
(六)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建设、村镇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生态环境、环境污染等应急管理与处置。
(七)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维稳、信访、邪教、平安建设等、负责突发的公共事件、防汛抗旱等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人武部: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装装备管理。
(九)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财政预算编制、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债权债务、单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村级财务监督、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
(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合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力量和资源。
(十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处理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文体卫站、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十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动物疫病、检疫等工作,指导林业生产、技术服务、负责水利工程维护、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
(十三)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质量、受理群众投诉,负责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十四)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