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我中心对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南大膳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扶贫办、党建站、民政所、经发办、财政所、纪委、司法所、安监站、卫计办、文体卫站、农业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等二级机构。
2、人员情况:
沅江市南大膳镇人民政府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目前实有在职人员95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南大膳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有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村镇工程,制定资源开发改造和产业机构调整法案,组织并指导生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政,计划生育,经管,文化教育,等工作,按照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理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完成上级政府交代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禁捕退捕项目是一项重大民生生态环保工程,关切全县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通过项目实施达到:一是保护洞庭湖水生生物,修复水域生态。二是做实做细渔民社会保障和转产就业工作,确保渔民基本生计,多措并举为渔民谋出路。三是落实禁捕退捕专项打击,深化推进日常监管,依法严厉整治非法捕捞等各类危害水生生物资源行为,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2、资金管理情况
我镇政府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市财政以湘财预(2019)299#拨付南大膳镇禁捕退捕“三无”船舶拆解经费、禁捕退捕工作经费等一共148.34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方面,我镇政府统一归口管理,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严禁截留、挪用和不合理支出。制订完善财务审批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厉行节俭,强化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后,我镇洞庭湖水域已实现全面禁捕退捕,对于洞庭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起了巨大推进作用,对于水生物种的多样化保护也有明显的促进效益。
2、社会效益
禁捕退捕之后,我镇派人专门在湖边巡逻,对当地群众偷偷驾船下湖捕鱼等现象有明显的遏制作用,回收非法捕鱼工具,确保所有渔具清理收缴到位,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完成渔民转产就业工作,加快实现生态、生产、生活有机统一。
3、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
项目实施进一步恢复师水生生物资源,修复了洞庭湖水域生态环境,群众退捕补偿发放落实到位。
三、经验和建议
(一)加强禁捕宣传工作。镇内悬挂横幅、宣传牌,结合人居环境整治设置宣传牌数量,张贴通告100多份,进一步加大宣传车、电瓶车装小喇叭和村广播等宣传,营造良好的禁捕退捕氛围。
(二)持续加强巡查执法。进一步加强镇护鱼队制度建设,完善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镇党政负责人带队不定时巡查湖区、水产品集散市场等。组织人员对湖水退出后湖面露出的破旧残网进行集中清理,对南大膳镇湖区内其他船舶摸底登记,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三)做好特困渔民的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工作,确保生活困难渔民退捕后生活得到保障、渔民子女就学困难得到帮助。
沅江市南大膳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