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膳镇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6-2152508 发布机构:沅江市南大膳镇 发文日期:2026-02-1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关于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系列部署,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噪声污染,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就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全镇范围内“禁放”工作。通过开展严肃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违规运输烟花爆竹、全面取缔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网点、收缴处置违规存放烟花爆竹的集中整治行动,强化全镇安全管理,着力推动我镇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打赢蓝天保卫战,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造安全、洁净、宜居的乡镇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禁放区域时段。禁放区域和时段以2026年《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规定为准。

(二)规范烟花爆竹网点。南大膳镇镇区、乐漉线、河南线两侧200米范围内等重点场所为禁放区,关闭镇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禁止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

(三)开展禁放集中整治。加大宣传教育,开展集中整治,实施严格执法,强力推动禁放工作。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设立健全的禁放工作管理体系和镇、村(社区)二级禁放工作责任体系,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推动禁放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工作专班

:刘    党委副书记、镇长

召集人:刘沅聪  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曹恩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员:陈     党政办主任

    生态环境办主任

               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叶振宇   派出所所长

秦召军   市监所所长

各村区治保主任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行动领导专班办公室设生态环境办,由肖晗负责日常工作。

四、 职责分工

1.生态环境办:统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引导,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人员进行社会面巡防巡查管控,协调好其他部门和各执法部门开展工作。

2.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坚决依法取缔“禁放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查处批发企业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无证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的门店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移交公安部门进行销毁处置,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3.派出所:组织警力进行巡防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燃放、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和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对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依法没收和被弃置的烟花爆竹组织销毁处置。

4.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开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的执法工作。督促临街单位、店铺履行镇容环卫责任。受理居民举报,及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依法查处违规燃放污染路面行为。

5、市监所:对辖区内所有门店进行排查、宣传、摸底、教育工作,配合应急、派出所等部门对市场主体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开展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停止禁放区内含有烟花爆竹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登记办理。

6.党政办:负责受理分派市民拨打12345 热线电话反映涉及违规燃放、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投诉。

7、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加强移风易俗工作,引导文明举办婚庆丧葬活动。依法制止和纠正丧事办理中开展封建迷信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行为。指导公墓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

8.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南大社区负责镇区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各村负责所属辖区乐漉线、河南线两侧200米范围内等重点场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配合各执法部门在重要时段全面查处违规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与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制定方案,召开部署会。全面启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完成工作细化和动员。

(二)集中整治与源头清零阶段(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16日):开展联合执法,全面取缔禁放区内零售网点,清查库存,严打非法经营、运输行为。开展第一轮高强度巡查。

(三)重点攻坚与值守阶段(2026年1月16日至2月24日,涵盖除夕、春节、元宵节):最大限度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落实禁放区域、重要时段的重点看护措施。人员下沉,实行网格化、全覆盖值守,快速反应队伍随时处置。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6年2月25日至3月15日): 持续保持管控压力,防止反弹。总结评估工作成效,完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抓好本辖区、本领域“禁放”管控任务的落实;组织本区域、本部门落实各项管理责任,以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确保“禁放”目标顺利实现。

(二)强化整体联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巡查处置和源头管控等工作协调推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春节前,执法大队、公安、应急办等部门开展督导,围绕宣传引导、源头治理、执法查处、重点管控等环节,对“禁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制定周密详实的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禁放”工作不打折、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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