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四季红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部门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沅江市四季红镇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四季红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四季红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编制四季红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和监督四季红镇各项财政收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
我镇内设站所8个,全部纳入2020年预算编制范围。
(二)人员构成。
截至2020年12月,我系统纳入部门预算编制73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54人,离退休人员15人,遗属4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766.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46.17万元,增长53.08%;支出总计5592.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94.67万元,增长64.6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6766.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3.37万元,占59.46%;其他收入2743.07万元,占40.5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559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7万元,占9.4%;项目支出5066.41万元,占9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23.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52.21万元,增长31.0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15.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4.81万元,增长11.2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13.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67.2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8.39万元,占28.61%;
国防支出10万元,占0.64%;
公共安全支出14万元,占0.89%;
教育支出3.1万元,占0.2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17万元,占1.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53万元,占9.41%;
卫生健康支出52.46万元,占3.35%;
节能环保支出65.9万元,占4.20%;
城乡社区支出57.6万元,占3.68%;
农林水支出711万元,占45.37%。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5万元,占0.32%。
住房保障支出33.01万元,占2.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62.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社保缴费和退休费等;公用经费支出63.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96万元,支出决算为8.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10.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48.7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7.94万元,占79.94%;
农林水支出112.7万元,占6.10%;
其他支出258.12万元,占13.96%;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