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委发〔2021〕2号
中共四季红镇委员会 四季红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四季红镇综合救援队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四季红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四季红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 彭 龙(党委书记)
现场指挥: 肖凤毛(党委副书记、镇长)
现场副指挥: 楚 辉(政协联工委主任、政法书记)
陈小毛(党委副书记)
刘 纯(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 亮(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邬 双(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吴志红(副镇长)
夏海兵(副镇长)
胡作鹏(应急办主任)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作鹏同志担任,值班电话:0737-2198132。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成员由镇级和村级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并按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配。
二、工作任务
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承担起全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主力军作用,主要任务是:
(一)参与处置地震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恐怖袭击、重大治安事件、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二)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危险化学物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三)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调度下开展先期处置,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队伍做好各项保障,牵头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灾后重建等工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抢险救援任务。
三、经费保障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所需经费由政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统筹安排,为应急救援队伍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必需的设备、物资保障。
中共沅江市四季红镇委员会
沅江市四季红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