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发〔2022〕18号
沅江市四季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四季红镇春季重大动物
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扎实做好2022年四季红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地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切实保障全镇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我镇防控实际,特制定《四季红镇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四季红镇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2.春防免疫时间安排表
沅江市四季红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四季红镇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方案
春季是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稳定,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2022年沅江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2022年沅江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强化动物防控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我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
(一)强制免疫工作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鸡新城疫病实施全面免疫,确保畜禽群体常年免疫密度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免疫证持有率、防疫档案建档率、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确保狂犬病等其它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要达到90%以上。
(二)疫情监测工作目标
按照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的要求,坚持集中监测和日常监测相结合、市级监测和乡、村巡查相结合、抗体监测和病原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对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等重要人畜共患病,开展严密的动物疫病监测,确保畜禽始终处于有效免疫抗体保护,确保全面掌握疫情动态,为疫情预警、防疫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检疫监管工作目标
建设好动物检疫申报点,牲畜规模养殖场实行一场一档管理,做到监管率100%。出栏畜禽的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定点屠宰厂的驻厂同步检疫率达到100%,检出染疫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抓好强制免疫工作,集中免疫时间安排:
4月1日至4月10日 |
口蹄疫、禽流感疫苗、猪瘟、猪蓝耳病疫苗、鸡新城疫 |
4月11日至4月20日 |
猪链球菌、仔猪副伤寒、狂犬病疫苗 |
4月21日至4月25日 |
猪蓝耳病疫苗第二次强化免疫 |
4月26日至4月30日 |
最后一次查漏补缺工作 |
严格落实三个坚持:一是要坚持预防为主。按照“抓好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强制免疫,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二是要坚持科学防控。适时完成集中免疫效果评估采样送检工作,在全面开展集中免疫效果评估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重点养殖场户、重点时段开展日常检查、动态监测。三是要坚持平战结合。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抓好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抓好防疫物资储备。
(二)规范疫情巡查和报告工作。各村要建立健全动物疫情巡查制度,村级防疫员要结合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疫情巡查工作,并规范疫情报告,加大疫情举报核查力度,做到“有报必查”,及时排除疫情隐患。
(三)抓好检疫监管工作。切实加大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力度,实现“以检促防”。产地检疫实行全天候服务,检疫员接到报检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位进行检疫;屠宰检疫要严格把好“入场关、同步检疫关、无害化处理关”三个关口,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严格检疫,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在流通环节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无免疫耳标和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及产品一律禁止销售、屠宰和运输,发现病害动物及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病害传播扩散。
四、保障措施
1.在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期间,镇防制指挥办将对各村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通报全镇。对措施得力、工作进展快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免疫不到位的单位按照目标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实行村级动物防疫员责任制,将季节综合防控和常年免疫等防疫责任落实到人到岗。要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将防疫人员待遇与防疫密度、防疫质量挂钩及待遇挂钩。
3.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短信平台、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使本次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意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春防接种时间安排表
4月1日至4月10日 |
口蹄疫、禽流感疫苗、猪瘟、猪蓝耳病疫苗、鸡新城疫 |
4月11日至4月20日 |
猪链球菌、仔猪副伤寒、狂犬病疫苗 |
4月21日至4月25日 |
猪蓝耳病疫苗第二次强化免疫 |
4月26日至4月30日 |
最后一次查漏补缺工作 |
请各村督促防疫员按此表的时间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任务!
四季红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