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发〔2021〕39号
沅江市四季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季红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四季红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沅江市四季红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四季红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益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优化参保缴费服务,确保我市2022年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含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为顺利完成我镇基本医疗保险小康任务目标,进一步确定2022年四季红镇城乡居民医保实际参保人数任务目标为14449人。
二、参保缴费政策
(一)缴费标准。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 标准为32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时间为:2021 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时间如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三)缴费方式。参保人员通过银行柜台、智能POS机、 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中的“湘税社 保”实行缴费。
(四)信息采集。由各村组(社区)负责对参保人员的信息采集、录入。各村(社区)需安排专人办理采集、录入工作。新增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属性、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参保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坚决杜绝参保户漏登、错登的情况发生。对因工作不负责导致漏登、错登而影响参保城乡居民享受待遇的,相关责任由村(社区)承担。
(五)严把信息录入关。切实做到身份证信息与参保地信息一致,参保人数和缴费金额一致,确保参保城乡居民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属性、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参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信息录入准确率100%。
(六)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退役军人事务局确认的优抚人员参照执行),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三四级伤残人员给予50%的资助。过渡期内,对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50%资助。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可享受2022年参保资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三、优化缴费服务
镇政府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的要求,以镇为支点、村组为末端,建立“税管员+医保专干+代征员”网格化管理机制。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各村、社区要根据参保缴费进度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对未参保人员实行精准推送式宣传。要大力推行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手机银行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要统一规范缴费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手机APP、网上缴费终端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银行智能PO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智能机具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银行柜面缴费的,以银行收款凭单作为缴费依据。
四、征缴工作经费及奖励措施
结合考虑征缴工作难度,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2022年各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经费标准定为2元/人,以实际征缴收费人数为准;同时设立奖励机制,对所有完成超过95%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对前五名分别奖励3000元、25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对工作措施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参保率低于95%的对各村、社区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对村、社区支书进行谈话;对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当年不得享受政府的各项救助、补助。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要全面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已经出台的城乡居民医保惠民政策,明确告知参保居民可以享受的医保权益,主动公开政策咨询电话,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探索创新医保政策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通过媒体、网络、短信等方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广大城乡居民全面熟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深刻理解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充分认识参加域乡居民医保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保(续保)缴费。
四季红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