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的正股级机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市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健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市级以上各类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市级以上执法部门主要责任重大案件查处和跨镇(街道)执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