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沅江市南嘴镇委员会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机关站办所(中心):
为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优化人员配置,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机关干部进行岗位职责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罗清明同志兼任人居环境整治办主任;
肖洲同志任纪委副书记;
刘永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熊发波同志兼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副主任,负责村民建房;
邹宏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副主任、统战专干;
刘普丰同志任纪检监察室干部;
沈爽同志兼任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邓波同志任环保专干、危改专干、村民建房专干;
罗正贤同志兼任科协专干;
李文杰同志兼任敬老院院长(法人代表)。
免去郭武同志人居环境整治办主任职务;
免去谢颜枫同志纪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刘永同志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村民建房专干、环保专干职务;
免去肖洲同志社会事务办副主任、统战专干职务;
免去刘静同志科协专干职务
免去许爱民同志敬老院院长(法人代表)职务。
中共沅江市南嘴镇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