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执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新湾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沅江市沅南路新湾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冬季: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工作日)
负责人:汤国华
联系电话:0737-2241124
电子邮箱:yjsxwz2241124@163.com
邮编:41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