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新湾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新湾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有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政府内设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和扶贫办、重点项目建设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财政所、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纪委、党建站等二级机构。
(二)人员情况:
沅江市新湾镇人民政府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目前实有在职人员78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新湾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有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村镇工程,制定资源开发改造和产业机构调整法案,组织并指导生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政,计划生育,经管,文化教育,等工作,按照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理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完成上级政府交代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2021年收入总额4585.26万元,支出总额4483.94万元,期末结转结余101.32万元。
一、收入分析
2021年全年总收入4585.26万元,其中:
1.公共财政经费拨款。2021年我镇财政拨款收入2160.30万元。
2.预算外收入执行情况。2021年财政预算外收入为2423.96万元,其中:
⑴非税收入453.58万元。
⑵上级主管部门拨款1970.38万元。
二、支出分析
2021年财政总支出448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9.8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万元;教育支出20.8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2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9.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6.23万元;农林水支出1624.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0.2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3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47万元;其他支出355.35万元。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9.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为17.98万元,占6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33万元,占8.03%。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8.69万元,占29.97%。公务接待234批次2210人次。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20年增加17.5万元(主要因为原公务用车报废,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湖南省沅江市新湾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专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专项支出3752.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9.61万元,占16.27%;公共安全支出12.00万元,占0.32%;教育支出20.89万元,占0.56%;科学技术支出1.30万元,占0.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2.42万元,占2.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11万元,占8.48%;卫生健康支出2.12万元,占0.06%;节能环保支出69.44万元,占1.85%;城乡社区支出551.23万元,占14.69%;农林水支出1551.16万元,占41.34%;交通运输支出90.2万元,占2.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00万元,占0.24%;住房保障支出49.95万元,占1.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47万元,占0.52%;其他支出355.36万元,占9.47%。
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专项资金实行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三、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方面。我镇加强专项项目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二)专项管理情况方面。一是严格执行项目预、结算审核制度。二是严格按照既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财务决算工作,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
财政收入规模单一,收入结构不合理,社会事业发展所需财政支出压力大,收支矛盾还比较突出,财政管理还不很规范,财经纪律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工作人员项目管理能力有限,专业水平较低,专业技术知识有待提高,管理经验不足。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实际工作完成效益不高。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作用发挥不够,各工作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与配合,统一组织协调工作有待加强。
五、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确保收支按预算执行,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
2、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推行政务财务公开,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加强财政窗口建设。通过向上级争取资金,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投资力度,促进公益事业发展。
3、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预算支出主体责任,着力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切实强化结果应用,将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作为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4、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主要对重点项目建设、社保、扶贫、涉农补贴资金等各类资金追踪管理与监管力度,规范了财政资金使用途径。
5、提高自身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以法律法规、机关管理制度为准则,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细化政务财务公开,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沅江市新湾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我中心对2021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新湾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和扶贫办、重点项目建设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财政所、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纪委、党建站等二级机构。
2、人员情况:
沅江市新湾镇人民政府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目前实有在职人员78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新湾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有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村镇工程,制定资源开发改造和产业机构调整法案,组织并指导生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政,计划生育,经管,文化教育,等工作,按照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理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完成上级政府交代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通过生态旅游体系、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农村文化建设体系的建设,大力发展休闲旅游经济,以“美丽乡村--生态家园”为主题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和消费模式,为城镇居民提供便捷的服务。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基础设施配置齐全,公共服务功能完善,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房屋建筑特色鲜明,农村环境优美宜居,民主管理制度健全,社会风气积极向上,特色产业优势明显,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农民生活幸福安康。
2、资金管理情况
我镇政府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市财政拨付新湾镇新湾村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共260.88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方面,我镇政府统一归口管理,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严禁截留、挪用和不合理支出。制订完善财务审批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厉行节俭,强化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后,能加强城乡联系和沟通,增强农业经济综合效益,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是繁荣我镇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举措。
2、社会效益
美丽乡村项目建成后,将会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到其中,以投资的方式和美丽村庄共同合作,产生村集体的经济效益,还可以用共享农庄和民宿的投资平台产生经济效益,促进社会发展。
3、可持续性
美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所在村委会和各村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项目可长期使用,为促进我市脱贫攻坚和全域旅游提供基础设施保障,项目的建设具有可持续性。
三、经验和建议
专人负责,责任到人。针对维修项目多、管理人员少的情况,采取项目负责人制,所有维修由项目负责人全过程负责,全程掌握工程进展情况,统筹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避免出现多头管理或管理缺位的现象。
监督全程,质量第一。为保证维修项目的工程质量,对工程实行全程综合管理。工程建设时,工程中每一道工序完成,由施工方报验,监理方检查,符合设计要求,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工程竣工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我镇政府注重实效,注重节约,注重环节,对所有呈报的维修项目都必须经镇班子成员决定一致通过,成立具体的工作小组,有规划设计、有监督管理的项目实施规程。